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31日从民政部了解到,2006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155人死亡,是1998年之后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人数最多的年份。
据介绍,2006年因灾死亡人数,主要由少数重大灾害事件造成,集中由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和风雹等灾害造成。经统计,2006年因灾死亡人数超过50人的严重灾害事件共有5起,共造成1716人死亡,占全国因灾死亡人口数量的54.4%,而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和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分别造成848人和483人死亡,仅此两次灾害过程的死亡人数占到全国因灾死亡人口数量的42.2%。
从死亡人口地域分布来看,华东、华南、西南地区人员伤亡较多,其中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9省、自治区死亡人口共计2342人,占到全国死亡人口总数的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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