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安徽肥东国土局原官员受贿案一审宣判

www.zjol.com.cn  2007年01月02日 16:16: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合肥1月2日电(记者卢尧)安徽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近日对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原土地有偿使用办公室主任黄世明、副主任张传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进行宣判: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黄世明有期徒刑8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传伙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这是肥东县国土局土地案中第一个进入庭审判决的案件,该局已有包括原局长在内的5名负责人因此案“落马”。

  1998年10月,合肥兴龙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280万元获得了位于肥东县龙岗工业开发区一块70亩的土地,此事后被查出并被认定为非法转让。肥东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时任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有偿使用办公室主任的黄世明和副主任张传伙同意了合肥兴龙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提出的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方案:将该宗土地的转让时间提前两年,少交一半的土地出让金。在县国土局办公会议上,黄世明和张传伙还隐瞒了这个事实,使得兴龙公司只按20%的比例交纳土地出让金。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审理认为,黄世明和张传伙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120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法院还查明,黄世明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他人现金、财物10.6万元,构成了受贿罪。由于两名被告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已经追回上述经济损失。同时,黄世明检举了他人犯罪并经查实,有重大立功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检察机关介绍,肥东县委原副书记姜振华、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大海、肥东县国土局原局长杨国顺、地籍科原负责人李光荣等人都涉入这一土地案中。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卢尧 编辑: 何始玉
·安徽全椒县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建国受贿被判刑6年   2007-01-01
·台湾前“交通部长”郭瑶琪涉嫌受贿被侦办(图)   2006-12-27
·四川绵阳卷烟厂两名副厂长受贿被判刑   2006-12-26
·重庆万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局长受贿被判刑   2006-12-23
·专家称受贿款用于公务消费从轻处罚系司法惯例   2006-12-22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