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解决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
○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
○全面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岁末年初,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围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从2007年起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力求使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制度、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全面覆盖。
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此,2007年全省财政将总计投入资金69亿元,包括争取中央支持29亿元、省财政投入29亿元(其中新增投入19.8亿元)、市县财政投入11亿元。另外,有关项目在实施周期内需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4亿元。据初步匡算,这些政策措施将惠及全省4000多万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强调,凡是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只要财力许可都要尽量安排解决。
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安徽着眼于城乡统筹,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131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的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每人每年平均补助260元;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从年人均850元提高到1200元,使全省45.7万五保供养人口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将11万此类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针对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2007年,安徽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56个县(市、区),覆盖全省农业人口3055万人;同时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城镇”,实行个人缴费、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07年按30%覆盖率使253万居民受益;在全省城镇和农村全面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305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用5年时间改扩建1230所乡镇卫生院以及1万个村级卫生室,在全省基本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安徽将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解决困难群众子女“上学难”。2007年起,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计划用2年时间,集中力量完成全省30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省农村中小学生校舍安全。
安徽还决定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前5年解决原计划10年完成的全省农村162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出较大调整,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另增发12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奖励扶助对象,其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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