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发改委提出,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市州,将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以及新的建设用地;新建设的工业项目未能通过环境评估的,一律不得开工;在建项目没有达到环评要求的,一律不得投产。
2007年,湖北省将重点抓好列入“百家企业节能工程”的能耗跟踪考核。各市州将比照省100家重点能耗企业跟踪考核的办法,直接负责30至50家重点能耗企业,各县(市)则直接负责20至30家重点能耗企业。同时,湖北省还将
加强节能执法监督,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万元生产总值用水下降6%,全年化学需氧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排量下降1%,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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