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要完成好,给群众承诺的实事好事要办好,年底考评不合格就要被罢官。”这是夏县村级“两委”班子成员2006年底必须面对的考验。
为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当“太平官”“懒惰官”的现象,夏县对村级班子及成员实行年度工作承诺立状目标责任制管理,实施百分制考核。
2006年初,由各乡镇与各村签订年度工作责任状,由村班子成员就年度工作、要为群众办的实事好事等,通过村务公开栏、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公开承诺,并在年中进行督查,年底进行考评考核。该县专门制定了考评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考评工作领导组,并向11个乡镇派驻考评工作组。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召集农村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代表“两委”班子,就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群众承诺的实事好事办理情况、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述职,其他班子成员做书面述职。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乡镇考核组和县派工作组,还要召集部分党员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同时深入生产一线、产业基地和农户家中,进行实地查看。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班子及主干的年度工作进行集体评议,最后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以及集体评议情况综合计分。
对评为优秀的村级班子及成员,县委予以表彰;村班子被评为一般的,乡镇党委对其成员进行集体谈话;被评为差的,对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对村委会成员依法进行罢免;班子成员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依照规定程序予以免职,在年度考评中被免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得再进入村级班子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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