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月5日在济南举行的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8项指导原则。
——坚持司法公正:排斥不当干扰,防止枉法裁判。肖扬指出,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排斥一切不当干扰,坚决防止枉法裁判,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与基础。他说,坚持司法公正,必须做到平等保护;要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追求最大限度的实体公正。
——坚持司法效率:坚决杜绝人为因素拖延。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案件能够在审限内审结,坚决杜绝人为因素的拖延。
——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司法的终局裁判。肖扬表示,当前,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可以无限申诉、无限抗诉、无限再审的现象,已严重损害了既判力规则,违背了诉讼终局原则,对司法权威产生较大冲击。
——坚持司法为民:法官心中必须装有人民。肖扬说,坚持司法为民,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是当前民事审判工作迫在眉睫的任务。要积极创造便民诉讼的条件,不断改进便民诉讼的各项工作机制,有效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努力打造便民诉讼的宽松环境。
——坚持司法民主:必须维护当事人的诉权。肖扬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高度,正确对待当事人的起诉,除非确实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或者由政府等相关部门处理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都要切实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裁判的权利。
——坚持司法公开: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肖扬指出,进一步增强审判透明度,切实充分地做到审判公开,才能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才有可能让我们的司法真正地取信于民。
——坚持司法和谐:创建和谐诉讼秩序。肖扬说,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方便群众诉讼、方便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努力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
——坚持司法统一: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肖扬强调,自由裁量权不是法官裁判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而是行使裁量权的法官不受权力、利益、人情、偏见等因素干扰的“自由”,是按照裁判规则独立公正裁判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