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6日表示,2007年初,我国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集口排查。
刘金国是在此间举行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作此表示的。他说,公安机关将把人口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管理置于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好为目标,大力加强改进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为此,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认真搞好人口登记。结合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村(居)委会、用工单位、出租房屋管理站等暂住人口登记模式,方便暂住人口登记,提高登记率。
二是严格高危人员管控。采取日常检查、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等办法,把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人员纳入视线,重点管理。
三是建立“以房管人”的办法。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旅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建筑工地、网吧、通宵浴室、休闲娱乐中心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以及街面巡逻盘查力度。
四是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劳动就业管理、房屋租赁税收征管、计划生育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政府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流动人口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
五是完善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完善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
六是加强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子女入学、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以一亿多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守法公民,也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同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又是影响一些地区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刘金国介绍,2006年,在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来自本县市以外的流动人口占41.2%,与上年基本持平,参与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的占47.4%,同比上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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