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2日发布,坦承当前中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必须稳定低生育水平。
《决定》认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
资料显示,今后十几年,中国人口的惯性增长势头将会依然强劲,中国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1000万人。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决定》认为,“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
分析家认为,中国的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的较大差距和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可能成为导致反弹的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目前中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和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都已进入婚育期,这两大人群带来的“双峰叠加”的生育局面也将持续十几年之久。
根据《决定》,中国人口发展需完成的另外四大任务分别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和应对人口老龄化。
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这份文件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
在综合分析中国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这份文件为中国设定了人口总量控制目标:“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
在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数字显示,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118.58,个别省份超过130,此前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三次人口普查中的数字分别为108.50、111.14和116.86。
《决定》判断,“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专家认为,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并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行为。
《决定》明确,中国将实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人口发展战略,并“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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