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土地增值税,调整建设用地方式———最近几天内,两大土地政策接连出台。普通股民关注的自然是:房产股暴跌,500亿元市值蒸发。不过回到房地产业本身,这两个政策却传达着更深远的调控信号。
按照国税总局的解释,清算土地增值税并非一个新政策,而只是“在征管上对以往清算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的梳理和规范”。换句话说,也就是承认了土地增值税开征14年来,没有真正按照30%-60%的增值额进行征税,而是普遍按照预(销)售商品房收入的1%-2%的比例进行预征,两种征税方法对房产商的影响不可同日而语。既然现在开始“秋后算账”,又采取超率累进税率制,土地增值比例越高的,扣税也就越多,政策的利刃顿时戳破了“多囤地、高利润”的神话,土地的增值部分更多地回到国家的钱袋里。
至于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改“国务院分批次审批”为“省级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看上去是在向地方上放权,实质上却加强了土地的管控力度。因为此前省级政府的角色只是上传材料的“二传手”,一些地方也就失去了纠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动力。而且经过层层审查,审批时间就会拖得很长,行政审批效率难以提高。如今增加了省级审核把关的环节,加大了省级政府的责任。再加上国土督察地方局的强势介入,对土地的调控也就由虚转实。
两手政策标志着房产调控的重点开始向行业上游倾斜,当然,并非所有人都持赞同意见。有消息称,部分房地产商已经打算联合“上书”,辩称房地产业并非暴利。不过,无论是胡润还是福布斯的富豪榜都毫无例外地表明,房地产业是改革开放后“造富运动”的典型。显然,土地调控政策并非在与风车作战,它试图约束的房地产暴利还是实实在在的。
如果一切如施政者所愿,土地流转和商品化的速度必然加快,土地转让和审批的流程也更加规范有序,房地产业的上游环境自然会透明和公开。在目前的行业态势下,损失一部分利润的房产商如果想要转嫁成本给民众,促使房价上扬,恐怕也没那么简单。那么,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就此形成,对民众来说确实是利好了。广大民众唯一尚存的疑虑只在于:一些房产商是否会采取相应的“对策”,让政策的重拳打在棉花上———毕竟,这样的情况并非鲜见。(记者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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