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06年发生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数量比2005年明显减少。
据介绍,引起农民上访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土地征占、村里财物被侵占以及环境污染。
陈锡文说:“土地问题所占的比重确实比较高,但是不到有些外电报道的80%。”陈锡文说,针对土地问题,国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2004年年底国务院制定的28号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在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中,政府要提高补偿标准;要对失地农民给予就业培训和服务;要把失地农民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这三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
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31号文件,确定所有土地出让金的收入都必须立即入库,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同时,在这些费用的支出中,首先必须保障对农民的补偿、对农民的培训和就业服务,以及把农民纳入当地社保体系,从资金上规范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二是过去由于很多土地是为了招商引资而征用的,特别是为了让工业企业投资,很多地方压低地价,甚至实行零地价。上述文件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制度,不允许压低地价。
三是强调各级政府和干部要转变发展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不要简单地追求GDP的增长。比如说现在特别强调各地在经济增长中要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
陈锡文介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八章特别明确,要正确处理农村发生的各种矛盾。他说,农村税费改革前,基层政府直接承担向农民收粮、收款等任务,一些农村出现了党群关系矛盾较大的现象。税费改革之后,农民从免除的税收中直接受益1250亿元,粮食已经完全市场化流通,目前基层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已经大大缓解。(记者郭永刚)
公安部:基层所队长失职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须引咎辞职
1月5日,记者从公安部网站获悉,公安部党委日前正式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基层所队长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引咎辞职或责令其辞职,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解读六中全会《决定》: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决定》强调指出:“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首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并且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清醒认识,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直面现实的政治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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