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农村居民收入状况
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比上年增加319元,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6.2%。
(一)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收入增速回落。农户家庭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1470元,比上年增加72元,增长5.1%,增速回落14.9个百分点。
(二)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收入增幅“十五”最高。农户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375元,比上年增加27元,增长7.8%,增加额和增长幅度在“十五”期间都是最高的。
(三)工资性收入首次突破千元。2005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1175元,首次突破千元,比上年增加176元,增长17.6%,增长率比上年高9个百分点。
(四)财产性收入稳定增长。2005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88元,比上年增加12元,增长15.5%。财产性收入中增加较多的是租金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
(五)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长。2005年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147元,比上年增加32元,增长27.6%。增加较多的是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收入、离退休金及养老金、以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
(六)农民税费负担继续大幅度下降。2005年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13元,比上年减少24.4元,负担下降65.1%。其中,缴纳农业税人均1.8元,比上年减少23.4元,下降93.0%。
(七)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幅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粮食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340元,比上年增加31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
二、2005年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构成
(一)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所占比重上升。由于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明显上升。2005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36.1%,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二)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所占比重下降。2005年农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比上年增加99元,增长5.7%。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56.7%,比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
(三)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稳步上升。2005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四)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明显上升。2005年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4.5%,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2005年农村贫困人口状况
(一)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大量减少。据测算,2005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为2365万人,比上年减少245万人,减少9.4%。低收入人口数量为4067万人,比上年减少910万人,减少18.3%。
(二)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增加。2005年西部地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比重为50.8%,比上年增加0.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占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比重为52.1%,比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
(三)扶贫重点县、西部开发12省是农村贫困的主要集中地。2005年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西部开发12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分别为1433万人、1421万人,占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60.6%、60.1%。2005年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西部开发12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别为2191万人、2384万人,占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53.9%、58.6%。
四、2005年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扩大
(一)2005年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速度有所加快。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75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的幅度。
(二)低收入与高收入农户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按照住户人均收入水平进行5等分分组,2005年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的收入差距比由2004年的6.9:1,上升到2005年的7.3:1。2005年低收入组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为7.2%,比2000年下降0.7个百分点。
(三)地区间(三大经济地带)收入差距略有扩大。2005年,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由2004年的1.46:1,提高到2005年的1.47:1;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差距由2004年的1.91:1,提高到2005年的1.92:1。
(四)大部分省份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扩大。2005年,19个省(区、市)农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比上年扩大,比上年增加11个。
五、影响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的主要因素
(一)农村居民增收难是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1997年至2005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4.6%,比GDP低4.3个百分点,比城镇居民收入低3.5个百分点。由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缓慢,农村居民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下降。
(二)区域内收入分配差距是总体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主要来源。对2005年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因素进行分解分析,省内分配差距对总体分配差距形成的影响率为76.6%,省际之间农村居民收入的差距对总体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响率为23.4%。
(三)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日益突出。2005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对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响率为50.7%,工资性收入的影响率为40.9%。与1990年相比,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率下降了13.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提高了12.6个百分点。
(四)不同类型农户群体内部收入分配差异形成原因不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群体主要受家庭经营收入差异的影响;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群体主要受工资性收入差异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