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2日表示,希望工商联和公检法部门在民营企业维权问题上,形成联席会议机制。
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改制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研讨会,从“涂景新”案反思民营企业“红帽子”问题。
3年前,原江西省新大地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涂景新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死缓。3年后,又戏剧性地被改判无罪。从1999年立案到2006年底无罪释放,这场长达8年的复杂官司,折射出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与国企间复杂的法律与产权关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表示,1988年以前,对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不平等的待遇,不平等的环境,不平等的法律以及法律保护,是“红帽子”企业之所以频频产生的特定历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改制研究所所长,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建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规定出具体可以操作的程序,解决“红帽子”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著名法学家江平表示,现在民、刑不分,把一般的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通过刑事手段追究本来仅仅属于民事案件,这个现象非常普遍,应该引起注意。
江平特别提醒要注意现在有人为的“法律陷坑”——“某些违法的现象,我们国家执法机关长期不追究,形成了行业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一旦构成了,当提出要重拳出击的时候,就形成了一个‘法律陷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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