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当1978年邓小平第三次复出的时候,他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是,对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是修修补补还是另起炉灶?
1978年11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据于光远提供的材料,在闭幕讲话提纲上,邓小平曾经亲笔写道,“权力下放,自主权与国家计划的矛盾,主要从价值法则、供求关系来调节”。
那一代的经济学家大多都记得1979年4月的无锡会议———389人召开的“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作用问题”第二次全国性讨论会。不少经济学家在讨论中采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这年,邓小平做了创办经济特区、支持包干到户、扩大国有企业放权让利试点范围等工作。
时间到了1979年11月26日,会见美国和加拿大客人时,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关于“扩大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作用”的提问显然触动了邓小平。在这个特定的语言场景中,他长期积累的市场经济思想第一次系统地表达出来:“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
这是国家领导人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
个别学者认为,邓小平当时策略地使用了“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的提法,这跟李先念1978年9月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观点以及陈云1979年4月“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意见基本吻合,在当时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还没有从“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的传统观念中完全解放出来时,这样的提法能减少改革起步时上下阻力,争取更多的支持。
这以后,他于1984年9月11日同意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1987年2月6日,根据邓小平“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的谈话精神,党的十三大报告没有再提计划经济,而是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1989年,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和国内政治风波的出现,把计划和市场问题同社会主义制度的存亡直接联系起来,市场经济究竟姓“资”姓“社”的争论又起硝烟,邓小平在1990年12月至1992年2月连续多次谈话中,以更坚定的不容置疑的口气宣传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终使党在十四大上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由此完成了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战略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