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给了我重新生活的机会。”8日,福建省法院“刮刮卡”诈骗案追赃款发还现场会上,来自浙江的金小姐拿着存有100多万元的存折,泪流满面,向法院工作人员鞠了个躬。
2004年9月至12月,黄金雄、蔡剑雄等一伙7人,雇人将10万张印有中奖金额的“刮刮卡”及宣传单寄往全国各地,之后又安排人员在厦门用准备好的手机卡、银行卡,按照预先设定的“兑奖”专线,各自扮演会计师、律师等角色,对来电询问的被害人骗称兑奖要事先给付公证费、会计师费、税金、手续费等,诱使被害人将款汇入他们指定的银行账户,先后骗取48名被害人共计529万余元。金小姐被骗了300万元左右,一度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案件侦破后,省法院依法及时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对黄金雄等7人定罪科刑。
公安机关在本案侦查过程中扣押了赃款13万余元,但绝大部分赃款尚无下落。为尽可能地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省法院领导及有关办案人员多次找到被告人及其亲属,反复动员,经过耐心细致工作,二审期间追回了赃款192万元,加上扣押的赃款,合计205万余元。省法院依法按比例将追回的赃款发还给被害人。
据统计,去年初以来,省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已促成19件案件351.8万元赔偿款或退赃款的兑现,较好地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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