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办法》实施刚刚一个月,还处在“磨合期”,实际操作中难免遇到阻力和问题。同时,新规定将标准提高了将近3倍,但地方政府和其他接待单位还是要补贴相当多的资金。相关专家应邀讨论——
财权VS事权
出差费怎么总不够
按照1996年制定的标准,一个中央机关的普通公务员,每天出差费用只有58元,包括住宿费40元、吃饭15元、交通3元,这个标准的“落伍”一望而知。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说,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地方肯定得接待,这已经成了惯例。接待费失控让很多地方和单位都不堪重负,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出差报销标准太低。按照老标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到地方出差,只能住地下室,吃面条,连公交车都坐不起。所以,上级机关向下级单位转嫁费用成了普遍现象。
新规定将标准提高了将近3倍,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每天住宿费150元,伙食补助费50元,公杂费30元。毛寿龙说,看起来这标准并不低,但实际上还是不够,尤其到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出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实施新标准,地方政府和其他接待单位还是需要补贴相当多的资金。原来的问题只能说有所缓解而不可能解决。
为什么我们的公务接待标准“上得去,下不来”?毛寿龙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个标准够不够用,而在于部委与地方关系的不对称。从财政和事权关系上来说,部委办事,地方埋单——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是出现公务接待费用降不下去的重要原因。只有部委办事,部委埋单;地方只为自己的事情埋单,真正实行财权与事权相对称,实行本级政府的财政平衡,才可能消除这一问题财政体制上的根源。
规章制度VS人情社会
公事为什么难公办
对公务接待费“易上难下”的问题,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学者陈柏峰认为,这与国人的人际交往特征相关。中国人在心理上对人际关系一般都有内外之别,有一个“自己人/外人”、“熟人/陌生人”的区分,人际交往依着关系格局不同而不同对待。这种人际交往方式在农耕社会有其充分的合理性,在现代社会则可能导致很多问题。
比如说,人们很难建立起“公事公办”的交往关系,“公事公办”的架势很容易让人产生距离感。都说熟人好办事,建立私人关系其实是一种成本更低的办事方式,因此很多情况下办公事也一定要建立起私人关系和私人感情;而为了建立熟人关系,热情是难免的。本来吃顿饭,百八十元也不是吃不饱,但要真是这样,关系可能就搞不好了。
毛寿龙也认为,公务接待中往往有很多非接待的因素。部门掌握着很多资源和权力,出差时接待得好与不好,往往关系到地方的利益,如果接待规格低,地方可能失去相应的资源,也可能影响到相关的考核和监督成绩。正因为这些原因,有些地方才挖空心思,想方设法接待好“上面来的人”。
在消费主义的时代,人们衡量“是否热情”的标准常常是花了多少钱,这个标准的真正参照系是由市场决定的。陈柏峰认为,政府花钱的标准不能被市场和社会流俗牵着跑,因此才需要规章制度;但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所谓“标准”就失去了意义。
办事功能VS非办事功能
加强规范从哪里入手
毛寿龙认为,要解决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的问题,关键还是要从调整部委与地方关系入手,减少出差和接待领域的非办事功能,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规范中央部门资源分配和监督权力的运作。
毛寿龙说,如果部委与地方关系不对称,部委的资源分配和权力运作不规范,可以预料,不管怎么提高出差标准,都不够机关公务员出差的实际花销。这是因为,我们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只是办事用的,不是奢侈享受用的,也不是体现地位、面子等其他功能用的。而目前的公务接待费不仅有办事的功能,还附加着享受炫耀、显示地位以及重视与否等功能。通过体制改革,让部委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对称起来,让中央国家机关的资源分配和权力运作规范起来,才能让出差真正变成出差,出差费才能真正够用。
链接:中央持续加大公务接待规范力度
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同年11月15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国务院所属部门要带头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而后,财政部发布《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三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纪雅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