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如绘
有被接待方,就有接待方。规范公务接待,绝不是部委机关自己的事。在公务接待费用居高不下、公务接待标准易上难下的怪圈中,地方有何责任?在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公务接待的改革中,地方又该如何作为?
防止“多米诺”效应
超标准公务接待是个老问题,一直在管,却一直没管住。为什么难管?有人总结成三句话:“上级不敢管,平级不好管,下级不想管。”
上级来了,要照顾好身体照顾好胃,安排好娱乐安排好睡,直接领导、间接指导,怎么敢去管?平级请吃请喝,在工作范围之外,业务联系之内,抬头不见低头见,感情要联络,利益要共享,自然不好管。去下级那儿,自己安排,费时费力,下级接待,省钱省心,考察视察检查,总归是工作,为什么要管?这样一来,超标准公务接待成了丢不掉的鸡肋,走不出的怪圈。
可见,规范公务接待,“上级”是关键。上级难却“盛情”,接待难免超标。上级硬不下心来照标准走、按规定办,上行下效,公务接待的“隐性腐败”就难以根治。三个新规,管住的就是这样“心太软”的上级。
可问题是,大多“下级”,摇身就能变成“上级”。我归你管,也有人有东西归我管。今天我接待你,明天就该他接待我。“中梗阻”在吃喝问题上变成了“畅通无阻”,白纸黑字红公章的接待规定变成了“潜规则”。一级一级往下,公务接待就像“多米诺骨牌”,一张推一张,一倒一大串。
所以,为了防止“多米诺骨牌”从中间倒起,还要管住那些可能成为“上级”的“下级”。武汉出台“六条禁令”,辽宁、贵州的政协委员提出统一标准、使用实名的建议,正是为了扶正这可能歪倒的骨牌。(张铁)
雷声大雨点也大,武汉六条禁令
封堵接待“无底洞”
去年接待用餐费同比降38.9%
“现在招待客人吃饭太麻烦了。没有这个单子,吃了也不能报销!”武汉市某机关干部拿着一张业务招待费审批表感慨道。
审批表上,分别有接待处室,被招待单位和来宾姓名、职务、陪餐人数、套餐或桌餐份数,实际消费金额等10多项内容。审批须由财务处、办公室、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请客人去吃饭。
2005年11月,武汉对全市各级机关公布公务接待“六条禁令”。2006年武汉又在党政机关统一推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制,还计划制定全市接待费改革总体方案,今年14家单位试点将接待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六条禁令”要求,在市内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和接受招待用餐;到远城区或全天在外工作的,可在接待单位的食堂、内部招待所用工作餐,不得在经营性酒店用餐;在本市范围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培训学习期间,不得用公款互相吃请。处罚令“雷声大,雨点也大”,去年武汉共查处违纪进行公务接待的案件13起,40名机关干部受处分,各区及市直机关接待用餐费用降了38.9%。(记者田豆豆)
贫困县一年喝掉一车茅台,贵州省政协委员建议
接待标准应统一
“目前,贵州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接待随意性太大,不仅加重了财政负担,还为腐败留下了空间。”贵州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民建贵州省委秘书长李奕樯在提案《关于规范和统一省级机关接待工作的建议》中建议,党政公务接待应制定统一的接待标准,统一调配接待服务资源,有效防止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目前,贵州省的公务接待,基本实现对口接待,但缺乏一个统一的规范标准,这样不同单位之间的差异很大。提案中说:“就好比吃一顿饭,接待同一个部级领导,规范一点的一顿几百元,但高的就达上万元,关键还有不少单位借招待之名,行灰色贿赂之实。”
一位来自贫困县的基层人大代表告诉记者,现在搞接待,美其名曰喝贵州“土酒”,其实就是茅台,一桌喝掉四五瓶,仅每年的酒水钱就够受的了。当地一年至少要用一卡车茅台酒搞招待,耗资巨大。(记者汪志球)
接待要填单,主客须签名。辽宁省政协委员倡议
公务接待用实名
在政协辽宁省九届五次会议上,辽宁省政协委员韩武提出,公务接待应推行实名制,以节约财政开支顺应民意。
改革公务接待办法成为政协辽宁省九届五次会议热议的话题。韩武建议制订并出台公务接待法规,严格界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对象、费用标准等,参与公务接待的主客双方都须如实在“公务接待单”上签名,实行公务接待实名制。同时,各级政府应把公务接待的次数、范围、事由、费用等,每季度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公务接待单”应有统一格式,标明主客双方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单位、事由、费用,一式三联,报销单位财务存档备查。(记者徐元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