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动有关方面解决超期羁押问题,推动法院、检察院系统加强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内部监督工作,取得了成效。今天(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许多委员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时作上述表示。
委员们认为,去年常委会工作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确定监督重点;二是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跟踪监督。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8个专项工作报告,对一些法律开展了执法检查。
许多委员认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工作,尤其是对法官法、检察官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两高关于开展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取得了成效。一年多来,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改活动:一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二是从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入手,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三是坚持边整边改,务求取得实效;四是重视制度建设,着眼建立长效机制;五是注重开门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予以肯定的同时,要求两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把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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