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7日电(记者王丽丽 庄永廉)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近日出台。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确保提请审议20件法律案,其中包括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一批现行法律,并制定一批新法律。
根据立法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集中力量,确保提请审议20件法律案。具体安排是: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2件。其中,物权法草案已经过七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过初审,这两件法律草案拟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5件。其中,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过二审,争取2007年6月安排三审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禁毒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草案已经初审,今年将分别安排再审,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计划初次提请审议的法律案13件。其中,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安排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4月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安排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城乡规划法草案;6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安排审议修改节约能源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8月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安排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改)草案;10月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安排审议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12月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安排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食品卫生法(修改)草案。
立法计划提出,以上20件立法项目,争取在2007年审议通过10件至15件。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循环经济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这些法律草案努力争取审议通过。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十届全国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在上述法律案提请审议或通过后,总体上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将如期实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也于近日出台,其中对于今年立法工作的要求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法律后评估的准备工作和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督促制定配套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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