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邓中华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经有关部门查证,邓中华在担任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受贿和行贿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触犯刑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材料显示,2001年3月以来,邓中华利用担任郴电国际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其情妇接受张吉平和谭代文的请托,违反工程招投标法规定,采取向张吉平泄露工程设计图纸和向评委打招呼等手段,为安平建筑公司和谭代文承接到了郴电国际的万国大厦基建、专家楼基建、石盖塘变电站基建总造价5000多万元的工程项目,谋取了巨额利益。2002年至2006年,邓中华收受张吉平、谭代文贿赂7万美元、人民币33万元。
2004年12月,邓中华为感谢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在郴州市委常委会上推荐其担任郴电国际董事长、联合国小水电中心郴州基地主任和郴州市市级后备干部人选,为尽快实现进入市级领导班子的个人目的,送给李大伦8万美元。
据了解,邓中华还涉嫌其他的重大经济犯罪问题,正在进一步查证。
此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罢免邓中华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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