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这是日前召开的省纪委八次全会对我省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的部署。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
根据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房屋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次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用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的,假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形式获取私利的,为本人谋取预期不正当利益的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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