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从今年开始将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由年人均90元提高到100元。这一政策覆盖了西藏所有的乡镇、农村以及农牧民群众,受益人数达到237万余人。
标准提高后,年人均100元的免费医疗资金将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承担95元、地(市)承担3元、县承担2元,新的标准从1月1日开始实施。
农牧民群众免费医疗制度是西藏和平解放之初,进藏人民解放军为农牧民群众免费送医送药而形成并延续至今的一种特殊医疗制度。多年来中国政府在历次的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及通过白皮书的形式都明确表示,在西藏农牧区实行免费医疗并逐步完善这一制度。
随着西藏经济和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药品价格的提高,加之西藏地广人稀,医疗保健服务成本高,从1992年开始,西藏多次提高免费医疗的标准,由最初的年人均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100元。
目前,西藏农牧民人均寿命由解放初期的35.5岁提高到现在的67岁,孕产妇死亡率也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000/10万降低到399/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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