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着力查办各类渎职侵权案件,这些渎职侵权案件共造成770人重伤、5327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59.9亿元。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迅速出击,依法查办惩治了一大批渎职官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彰显了国家和人民的反腐败决心和能力,开创了反渎职侵权工作新局面。
301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被查办
2006年,检察机关明确办案重点,查办重特大案件和县处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成效显著。全年共立案侦查6549件8092人,其中重大案件1653件、特大案件907件;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301人,厅级干部11人;立案查处涉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214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4472人,两类人员占立案总数的82.6%。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1件39人。
四川省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兴邦指令有关部门向不具备条件的公司违规发放资质证书,并安排其承揽垃圾处理项目,给国家造成1800多万元经济损失。2006年,郭兴邦因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
2006年,检察机关还查办了一大批典型案件,如浙江省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正厅级)在担任宁波市交通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案;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南街派出所民警陈进翔滥用职权,违法开枪致侨眷陈辉死亡以及相关人员涉嫌诬告陷害、伪证案;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姜庆祥为赌场充当“保护伞”案等。
集中查办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集中查办了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了一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2006年,在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专项工作确定的重点案件6569件,立案侦查4175件4764人。
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孙鹤龄(正厅级)滥用职权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广东省清远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傅作庆(副厅级)滥用职权、受贿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此外,检察机关还依法查办了湖南省邵阳市常务副市长戴松林(副厅级)和邵阳市经委副主任刘其汉滥用职权案等。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司法人员渎职失职和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如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席里龙和审判员伍春发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受贿案;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刑警一大队原教导员王海燕等人非法拘禁并刑讯逼供4名中学生案;青海省化隆县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等。
集中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
2006年,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取得新突破。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积极落实关于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暂行规定,主动派员介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重点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成效显著。
2006年1月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机关对重大责任事故调查1383件,投入干警力量4036人(次),通过介入事故调查,发现并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629人,其中玩忽职守555人,滥用职权49人,受贿等其他性质案件25人。全国全年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件,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6次,高检院渎检厅全部派员参与调查,目前已有43名相关责任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通过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惩治了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官煤勾结、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等腐败犯罪。这些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处,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促进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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