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春说,三峡工程,千年大计,国运所系,是中国几代人的梦想,被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标志性工程,三峡大坝作为爱国主义和科普教育基地应免费向全国人民开放,三峡大坝参观高额收费,损害了国家和民族利益。
而且,全国人民通过在电费中交纳三峡电力基金的方式、各省市通过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的方式,无偿支援三峡工程建设,数以百万计的三峡移民为了工程建设背井离乡,做出了巨大牺牲。全国人民应该有权来免费看看三峡大坝,三峡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有责任、有义务为广大民提供便利和服务,目前以三峡大坝作为旅游资源收取105元的高额参观门票,将公众无偿出钱建成的大坝变成为极少数人谋利益的“摇钱树”,损害了全国人民的利益。
为安置库区百万移民,在国务院批准制定的《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已明确将三峡旅游业定位为库区移民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三峡大坝建成后作为人造景观应弥补长江三峡被淹没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损失,给三峡地区民众一点应有的补偿,对库区广大民众承担一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三峡总公司不应在第三服务性产业的旅游业上与弱势群体的库区民众争利,而应借鉴以巴西伊泰普水电站为代表的世界各国著名公用工程,通过免费参观的方式吸引游客成功发展当地经济的经验,实行免费参观。
并且三峡大坝参观收费的行政行为于法无据:目前多元投资组成的三峡旅游公司垄断三峡大坝旅游,在未经政府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违反《土地法》擅自改变划拨土地使用性质,利用三峡坝区红线内三峡总公司所属工程建设无偿划拨的临时施工土地,兴建坛子岭和截流纪念园等商业旅游景点,以盈利为目的,进行高额收费。根据地面以上附着物产权随土地走的有关法律规定,三峡旅游公司无权拿三峡总公司的资产自己到物价部门申请物价,不具备申请三峡坝区旅游景点涨价和收费的主体资格。地方物价管理部门一是无权分配应由中央政府决策的三峡工程附带的旅游效益,二是批准违法建设的景点高额收费于法无据。
由此可见,三峡大坝旅游收费于情于理于法,于国于民以及于三峡工程自身移民问题的解决均无法交待,因此,建议实行免费参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