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青 摄
昨天(11日)上午,卫生部部长高强就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高强详细叙述了他对当前医患关系的分析和思考,并且透露了政府正在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一系列重要措施。
总体和谐中存在着局部不和谐
中国青年报:目前,医患关系已经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有人说,医患双方的矛盾已经到了恶化的程度,您怎么看?
高强:医患关系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医患之间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关系。医生因患者而生、而成长,医学因疾病而发展,失去患者也就失去了医生生存的条件;而患者生病也要医生救治才能摆脱病魔、恢复健康,没有医生的帮助,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就失去了有效的保障。可以说,患者是医生的“衣食父母”,医生是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使者。医患关系应该成为社会上最和谐的人际关系。正因为如此,当前医患关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才成为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我认为,目前我国的医患关系是总体和谐中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大的和谐中存在着小的不和谐,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现在不少群众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是综合因素造成的,并不是单纯因为医患关系紧张。全国医疗机构每年提供的医疗服务多达24亿人次,即使只有1%出现医患关系紧张,也会有2400万人次。我估计,医患之间真正处于关系紧张状态的,远达不到这个数字。
我经常到基层去调研,发现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医患关系是比较和谐融洽的。广大乡村医生全心全意救治病人,有的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免费给病人看病,农民对医生也很信任。在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我看到一名女医生为一位老人看病,嘘寒问暖,百般嘱咐,像父女一样。老人非常高兴,出来跟我说,经过医生的体贴和关怀,他的病全好了。即使在医院里,广大医务人员也是精心呵护,千方百计地为患者解除病痛。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于医务人员忠于职守,努力为患者服务的精神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也必须看到医患关系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最近几年,由于医疗纠纷而发生的冲击医院、干扰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处于上升趋势。2002年,这类事件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超过了1万起。对于这些局部的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不能漠然处之,必须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总之,我认为对医患关系的总体形势应把握好两点:一是科学、准确地分析医患关系,看本质、看主流,不要盲目扩大、过分渲染医患关系中的紧张和矛盾。二是重视局部存在的不和谐问题,不掩饰、不回避,应该以对医患双方共同负责的精神,积极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医患关系中的不和谐问题。
不要把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医患关系中存在不和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高强:医生和患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双方有和谐,也会有矛盾,这是正常现象,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有些地方出现医患关系紧张,虽然有医生和患者的个人原因,但主要是复杂的社会因素在起作用。
第一,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严重失衡,有限的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由于农村卫生机构和小医院条件差、水平低、群众不信任,城乡居民患大病小病,都希望到大医院找名大夫去看,客观上造成了供需失衡。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服务不足,大医院负荷过重。群众对大医院信任度高、期望值大,但由于供需关系失衡,患者在挂号、排队、看病、取药、住院等方面,可能会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而医生由于负担重、压力大,加班加点,如果再得不到病人的理解,也会有一些不冷静的情绪,有时就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第二,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导致医生和患者存在难以避免的经济利益冲突。现在,医生的工资福利待遇、医院的生存发展基本上都靠创收解决。医生要增加收入,患者就会增加负担;而要减轻患者负担,医生就会减少收入。这是体制机制造成的医患矛盾。应该说,在战胜疾病问题上,医生和患者的目标是一致的,而在经济利益上,医患双方确实又存在着冲突。有些医生过分看重个人或医院利益,忽视了群众利益,甚至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固然有医生个人的思想和道德问题,但主要是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不能单纯责怪医生。
第三,医患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患者得病,承担着生理、心理和经济上的三重负担,特别希望得到医生的同情和帮助。有些医生对患者面临的困难缺乏必要的体谅和关爱,就可能引起患者的不满和误解。而患者对医生的辛苦、医疗的风险和医学技术的局限性也缺乏应有的信任和理解。一些患者认为,自己住到医院花了钱,医生就应该治好他的病,治不好就是医生的责任。实际上,医疗服务与其它领域服务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医疗服务是一个具有探索性、实践性、风险性的工作,由于人体存在着客观差异,即便医生尽职尽责,对相同的病采取同样的规范治疗方法,也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有的患者花了很多钱,但未能达到期望的治疗效果,就容易迁怒于医生。但这不一定都是医生的责任。
政府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中国青年报: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高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必须要深入分析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采取综合性的措施,不断增加医患关系中的和谐因素。我们的基本目标是逐步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对此,政府负有重要的责任。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化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消除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扩大医疗服务供给,缓解医患双方的供需矛盾;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忠诚为患者服务,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加强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患者正确认识医疗服务的特点和规律,尊重医生的辛勤劳动,学会用法律维护权益,理性处理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自觉维护医疗服务秩序。
政府处理问题必须坚持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首先,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保障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廉价、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也要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收入,为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服务环境,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
中国青年报:在今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您表示,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卫生部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这方面,卫生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高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认真研究,整顿和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切实改善医患关系。这项工作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卫生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有效措施,重点包括加强和改善医疗服务管理,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医疗事故鉴定及赔偿标准,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平安医院,打击严重干扰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等。
卫生部作为医疗卫生的主管部门,在改善医疗服务,推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一直认为,医院和医生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改善医疗服务,减少医疗纠纷,控制医疗事故是重要的一环。为此,加强对医生的考核和管理十分必要。近期,卫生部制定了《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医师定期考核办法》规定,对于发生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者主要责任的医师、对于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医师、对于医德医风考核不达标的医师,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暂停执业期满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将被吊销执业资格。考核医师将邀请患者和公众参与。《处方管理办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改变医生用药品商品名开具处方的办法,改为用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目的是堵住医药代表给医生药品回扣的渠道。这两项部门规章将在近日发布并定期实行。
中国青年报:目前,在医疗事故处理方面医患双方都有一些意见。国家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听说《医疗事故处理法》正在积极的筹划之中,该法会在哪些方面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
高强:医疗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难点是责任举证办法。2003年以前实行的是患者投诉举证,但患者对医疗过程和医疗技术缺乏了解,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作了一个重大的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作了调整,明确规定如果患者对医疗事故提出指控,由医生提出不承担责任的证据,这就是常说的“举证倒置”。这样做有利于维护患者的权益,但也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医生们反映,举证倒置增加了沉重的心理压力,感觉人格没有得到尊重。有些医生为了事先积累没有责任的证据,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扩大医疗检查范围等,客观上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力争早日出台一个兼顾医患双方利益的解决办法。为了增加患者对医疗事故查证的信任感,我们也规定可以到外地邀请高素质医生参与工作。
目前《医疗事故处理法》已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我们正在抓紧组织论证和起草工作。
设立医生节有利于树立医生良好形象
中国青年报: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建议将3月4日定为我国医生节,缅怀白求恩医生“对工作极端负责,对同志、对人民极端热忱的国际主义精神”,并已经得到许多人的支持,但也有反对意见。请问部长,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高强:毛泽东主席写下了影响深远的名篇《纪念白求恩》,号召学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精益求精的精神。广大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学习、继承、弘扬白求恩精神,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己任,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委员们提出以白求恩同志的生日这一天设立医生节,有利于永远树立白求恩同志的光辉形象,有利于动员广大医生以白求恩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全社会尊重医生、信任医生、支持医生的工作,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也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