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王宇)《反垄断法》已被列入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中,参加会议的很多人大代表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并出台《反垄断法》。
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表示,《反垄断法》被世界各国誉为经济宪法。它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有利于中国中小企业成长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记者在日常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市场主要存在着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经营者之间通过“卡特尔协议”限制竞争、行政性垄断等三种垄断形式。弱小企业和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中遭遇到的种种不公和委屈,有很多都与这三种垄断有关联。
例如,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就包括:水、电、气、暖、交通、邮政、电信等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的垄断行为;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烟草、盐业、石油、石化、银行、保险等)的垄断行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遭遇到的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都属于这类垄断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常德传说,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在国外被视为“严重的犯罪”,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会扰乱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经济运行。
以上三种垄断现象是企业提高效率、消费者保护自身利益和国内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现有法律、规章都不能有效解决以上垄断现象,以至很多年来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饱受委屈。很多代表表示,尽快制定并出台《反垄断法》,对于经济发展,对于国计民生,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