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期申报可能被“约谈”
北京市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分析,不少人不愿申报,是觉得“法不责众”。他说,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方面态度明确,该局已经决定,在申报期结束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初步筛选重点检查对象,以便对收入较高但申报人数与实际差距较大的单位开展一系列的检查。
从4月份开始,北京地税部门还可能对未自行申报个税者,采取当面约谈等方式,要求纳税人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表示,纳税人如果逾期不申报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来说,纳税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除追缴税款外,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专家建议建立编码卡
中央财大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税收专家刘桓建议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将税务编码卡与居民身份证配合,居民身份证同时是一个人的税务编码卡。公民从事活动的信息最终将从各部门汇集到税务部门。税务机关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从而有效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申报。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张春平建议,各地税务部门可根据以往个税征收中收集的数据,陆续公布一些收入较高行业的整体薪酬构成情况及大体薪酬水平,以督促这些行业中符合条件者尽快申报。
张春平教授还向税务部门建议,如果今年最终申报情况不理想,或许税务部门可考虑,将这项政策相关内容重新调整,例如提高自行申报者的年收入水平,再把调整后的政策转为试点,明年只在京津沪等少数发达城市推行,待这些城市居民普遍接受后,再把成功经验逐步推广到全国。
委员呼吁为纳税人立法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程法光提出,个税申报目前很不尽如人意,应增加纳税人的鼓励机制,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院长韦云隆已提交提案,建议为纳税人立法。
韦云隆认为,大家之所以纳税意识淡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只知有纳税的义务,但不知纳税人的权益。他提到,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新闻中心联合进行的“你作为纳税人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问卷中,纳税人对权益所知甚少的占87.7%。
韦云隆认为,应为纳税人专门立法,保障权益,鼓励纳税积极性。“想让纳税人尽义务,就应保证他的权利。要加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在基本法中明确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税法的立法宗旨和法律原则,同时规定纳税人所享有的一系列基本权利。”
韦云隆认为,还要转变政府职能。税收征管机关要从以前的管理型机关,变为服务型机关。为纳税人自行申报提供完整的服务,在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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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解释“12万”由来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江涛,对“12万元标准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给出了解释。他说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在城乡五等分组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字中,最高收入这个组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是28773元。12万元,是200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额度的4倍多。因此,这部分人可以算做高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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