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日在此间共同发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于即日起在全国组团社范围内推行使用。
此示范文本是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出境旅游组团社合法权益,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规范出境旅游行为,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旅游者诚信消费,减少旅游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一起,历时一年,修改了几十稿,形成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共七章、二十四条和两个附件。
示范文本仅供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与出境旅游者约定全包价出境组团旅游相关业务事宜时使用,不适用于自助游和单项业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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