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23日电(记者刘翔霄)近年来,我国连续20次降低药品价格,老百姓常用的一些药降价幅度还很大。在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限价的同时,一些省份也已陆续开始对医疗机构用药进行竞标限价。然而,一边是药价频频下调,一边是百姓不断呼吁降低药价,原因何在?
几次下调药价,消费者都发现 一个怪现象:宣布降价不久,一些上了降价目录的价格低、疗效好的常用药,很快就从市场上消失了。原来,药品降价后,药品生产企业利润下降,反应之一就是停止降价药生产,推出换了新名称的替代药,其成分与降价药大同小异,“身价”却高出许多。
为平抑虚高药价,我国各地近年来陆续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由于需要交纳种种费用,投标企业叫苦不迭,一些企业为了利润不顾药品质量偷工减料,有的干脆改而生产其他高价药,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药价的效果。
另一方面,药价下调后,患者的实际用药支出最终还要由用药结构来决定。药品消费是一种不对称消费,除极少数日常用药外,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都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被动消费。受利益驱动,医疗机构往往喜欢高价药品。这种情况下,药品降价的实际效果会被医疗机构以种种方式打折扣。
说到底,药品降价的最终目的是让百姓得到实惠。药品降价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单从降价幅度等数字表面去衡量成效。不解决“以药养医”问题,不解决新药审核注册等一系列体制问题,降低药价到头来还是一张“画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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