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5日获悉,全总将拿出100万元专款,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这是全总为加强基层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建设推出的举措之一。据悉,全总正就“工会主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的权益谁来维护”的问题展开专题调研,研究对策,相关文件可望在今年出台。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矛盾日益突出,基层工会维权任务更加艰巨。但受制种种因素,企业工会主席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屡屡发生,他们或被调离工作岗位,或被降低工资待遇,或被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三环相模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被公司开除,即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令人欣慰的是,经过长达3年的不懈努力,唐晓东日前终于一审胜诉,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判决三环相模公司继续聘用唐晓东,并补偿其2年的收入损失6.68万元。“中华全国总工会一直关注着唐晓东案件,因为它折射出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面临的诸多挑战。”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二处处长王英表示,基层工会主席保护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已成为当前制约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瓶颈。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唐晓东案的胜诉,是对广大劳动者和工会干部的莫大鼓舞,同时也值得我们深思。据了解,尽管近年来工会组建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但工会组建难、维权难问题依然突出,这在非公有制企业尤甚。截至目前,全国仍有近43%的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其中不少企业是“久攻不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资方阻挠建会的防线一旦被冲破后,就千方百计在工会主席身上“打主意”,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亲信安插在工会主席的岗位上,加大了工会依法履行维权基本职责的难度。而一些企业工会主席迫于压力忍气吞声、不敢维权,影响了工会组织的形象和凝聚力。“要让基层工会主席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职工的期盼,做到毫不妥协地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上级工会就必须认真解决基层工会主席保护问题。”王英同时表示,上级工会必须加强基层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建设,但基层工会主席自身也必须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把工会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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