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一为加加公司总裁陈袁,中间为董事长陈军。
一家由四川起家的保健品销售企业利用隐蔽性极强的集资模式,打法律的擦边球,专门鼓动老年人投资,短短几年时间内敛财2亿以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企业的运作模式与不久前在全国引起不小震动的东阳非法集资案极为相似,企业老总也是一位还不满28岁的年轻人。
26岁的浙江女子吴英一夜暴富、挥金如土的神话,在浙江乃至全国引起不小的震动。正当人们还在思考暴富背后的原因时,一家从四川起家的保健品销售企业,也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利用一种新的集资模式,敛财2亿元以上,其老总与吴英有着相似之处——不满28岁。
新模式套牢老年人
日前,四川德阳的梁女士向本刊投诉说,2007年2月,她的父亲听人介绍去参加一个农家乐活动,结果活动期间,一家名为四川加加连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前来上课,讲投资保健品好处多多,有固定的利息和高额的回报。梁女士说:“第一次,我父亲还不太相信,但他们随后又组织了3次相同的活动,并且还带着我父亲去看他们返还利息的现场。”在领取“利息”的现场,梁女士看到,因为“股民”多,所以到了之后要先取号再排队,依次进办公室领取。有一次领750元的,还有领1500元的。梁女士的父亲看到这种场面,顿时心生羡慕,便决定先投入1万元试试。于是梁女士的父亲也得到了一份发起人协议书及其他材料。
“他们在吸引老年人时说利息高,但在签协议时却不提利息二字,明显在以合作成立公司为幌子非法集资。”梁女士说。
记者在梁女士提供的一份“开办加加保健品发起人协议书”上看到,上面写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人对自身健康越来越重视,保健品市场前景看好,全国的保健品经营从90年代初至今规模越来越大。为了给消费者和生产者提供一个良好平台,拟设定保健品经营超市”等字样,但却同时写着“公司名称,待审定;经营范围,待核定”。
在整个协议书上,正如梁女士所说,压根未提“利息”二字,同时模糊地写着:“甲乙双方合作期为2年,合作期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优先收购股份或转让,乙方如违约同时扣除所分的承包费。”
在发放“利息”的存折状小本上,也模糊地写着“合作数量2%”、“备注12%”等“暗语”。“按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不能向公众吸纳股金,但我父亲所参加成立的‘公司’人数,至少有六七十人。”后梁女士了解到这种投资模式涉嫌违法,于是她专门去看了这家公司所经营的保健品超市,发现一天只有3名顾客。这样的经营效益能保证它给股东的回报吗?后梁女士提出了撤回投资的要求,对方说撤回投资可以,但必须支付违约金。梁女士与他们争执无果,只好支付了2000元的违约金,拿回了剩下的8000元。
前员工曝出其中细节
26岁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在短时间内聚集了巨额财富,一度传说她的资产达38亿,而其手段是后账付前账利息式的“狮子滚雪球”。据了解,吴英在2005年借贷的利息是“7分利”,按天计算。而民间借贷一般为“2分利”。以借100万元分析,她每天需要支付放贷人7000元,每个月就高达21万元。这就意味着,她拿100万元用于投资, 5个月不到就必须实现翻番的收益,才能持平。她开的“洗脚”、“洗车”公司,每天前100位是免费的。“加加保健品公司”如此高的回报率,以及每月固定的返还比例,与之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记者联系上了“加加公司”的一名前员工,她说:“公司所做的事情很不地道,欺骗老年人的血汗钱、养老钱,我是因为于心不忍才离开那家公司的。”这名员工告诉记者,她所在的营销中心有业务员近百人,每天他们都很有规律地早上出去拉老年人,发所谓的邀请单,下午回到公司给早上联系的老年人打电话,邀请他们去参加活动。这个活动往往是在隐蔽的农家乐中进行,有些老人真以为是免费玩乐,往往去的时候就叫上一些老友,公司会安排老年人在指定的地点等公司租用的车去接。
“活动就一项内容,就是公司派有专门的人讲课,讲保健品的重要性,健康的重要性,投资保健品的高回报(其实就是洗脑)。讲完了让业务经理再细讲投资与回报,这期间业务员全程陪同各自的客户,照顾得无微不至。只要客户有一点投资意向,业务员马上就会提出陪同客户回家去取钱,没现金的就去银行取,以免夜长梦多。”
这名员工说,“加加公司”客户具体有多少,她没有计算过。“但是客户的登记表是A4纸打印的,我有一次看到一个月内堆起来的登记表有17厘米高,一个客户少则1万多则数十万。公司收进囊中的钱有多少可想而之!公司之所以能按时发放‘利息’,其实就是在用后来者的钱补前面人的钱。”这名员工同时反映,“加加公司”成立的那些所谓的自己要承包的新公司,经常是注册资金只有50万,而给老年人发的股权证加起来都在100万以上,多余出来的钱他们更好调配一些。
这名加加公司前员工还告诉记者,加加公司的董事长及总裁都很年轻,只有28岁。加加公司在四川发家后,已经开始延伸覆盖了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江苏、山东等地,现有7家分公司,集资成立的超市以每月15家的速度增长,并且还成立了北京加加宏兴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总部来管理这些分公司。
陕西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则这样告诉记者:“我们已经被录取的员工都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展业、邀约、陪同、谈单、收款等是员工们的工作重点,工作对象是55岁左右的老人,以超市做活动为名,邀请老年夫妇参加生态游,期间灌输保健品知识、超市前景、合作好处等,拉拢老人投资出钱!”
记者在网上一讨论加加公司的帖子上看到,有一名加加公司员工留下了这样的帖子:“我在公司里听到员工们一个个咬牙切齿地说什么‘对客户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话,那些老年人也真够可怜的,一个个被洗脑了,我自己也昧着良心对他们说过‘自己的钱自己用,不要让子女知道’的谎话!”
一位与“加加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吃饭时“加加公司”的老总亲口对他说,目前公司已积累了2亿以上的资金。
集资产生第一桶金
2007年2月,在北京东三环建外SOHO写字楼18层,记者见到了北京加加宏兴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仅28岁的总裁陈袁。
“公司进行的集资行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面对记者的提问,陈袁表示他们采取的是自愿加盟的方式,没有哪条法规要求必须通过谁批准,他们的经营模式只是一种手段,无法保证13亿人都满意。
记者询问陈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加加公司”的集资对象也是不特定人群,这如何解释?陈袁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他们公司是保健品行业的一个新事物,难免会有人产生误会和不解。
记者问入股的基本特征是风险共担,而为何加加公司的返还比例是固定的?陈袁说他们给老年人返还的是承包费,不是利息,所以是固定的。对于出资证明书多于注册资金的问题,陈袁表示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前期可能有的,但只是个别现象。
“如果说是咱们在吸收股东成立公司然后承包,那为何这些‘股东’都是老年人呢?”记者问。陈袁说他们的大部分股东确实都是老年人,是因为这些老年人“精力多一点,时间多一点”。记者询问目前加加公司有多少这样的股东时,陈袁没有明确回答,只是说“根据资金多少来定”。
记者问陈袁“股东”所成立的新公司名字是统一的还是各不相同,对方表示基本上都是不同的,同时给记者出具了陕西咸阳一名客户的“出资证明书”,记者看到上面盖着“咸阳xx西兰健康服务公司”的公章。记者询问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如何产生,对方表示一般来说出资最多的人就成为法人代表。记者又问:“这些老年人的资金都占满了新公司的注册资金,那么‘加加’还有权利发放股权吗?新成立公司为何还要受‘加加’的支配呢?”陈袁则说,这些公司使用了“加加”的品牌和模式,所以“加加”应当有支配权。
“既然是股东自愿投资,为何加加公司还采取农家乐模式的会议营销方式?”对记者的不解对方表示:“现在的模式已经改变,一些事情都是2006年5月前的事了。”然而,四川梁女士的遭遇显示,陈袁的这番话难以自圆其说。
“如果我有10个亿的第一桶金,我还找这些人干什么,我们现在所做的就是迅速建立起自己的连锁店,所以资金只能来自企业外部。”陈袁最后这样告诉记者。
“加加”模式隐蔽性极强
北京市金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学明表示,如果“加加公司”采取了“后账补前账”的方式,即用后面收来的钱补前面投资者的利息,那么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凡是未经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均属非法。根据这个标准,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现象,如高新农业开发、庄园开发、旺铺返租等,只要未经有关金融监管单位依法批准,即为非法集资。
一位业内人士在分析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后表示,加加公司吸纳资金的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目标是中老年人;二是借合作办公司以支付承包费为名返还固定比例的利息;三是有掩人耳目的项目保健品超市,但公司员工的主要工作却是招集中老年人“搞活动”、“上课”。这种集资模式与以往不同之处便是成立新公司,然后将高额利息以承包费名义发给所谓的“股东”,所以有很强的隐蔽性,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这种高回报的变相集资,资金链断裂是不可避免的,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严肃查处。最近的一些案件显示,非法集资的幕后老板都是不到30岁的年轻人,这种现象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