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独家报道了"法国达能集团欲以低价强行并购娃哈哈"后,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众多媒体纷纷跟进报道,引发了"外资并购中如何防止垄断、保护民族品牌"的大讨论。
4月8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接受了记者采访。这是他在达能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后,首次就整个事件作出公开回应。
5日的董事会,宗庆后当场拒绝了达能转让3家亏损企业的要求
宗庆后说,4月5日,合资公司双方董事在杭州召开了董事会,达能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是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董事会结束后,达能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谈判继续进行。
当时,宗庆后代表中方提出了几点要求。但这几个条款最终都没有谈成。
中方提出的第一条,是原有的合资合同条款不平等。宗庆后说,原有的合资合同中,只有达能限制娃哈哈不能生产合资公司竞争的产品,对达能自身的限制却没有。但在实际上,达能却收购了很多与娃哈哈有产品竞争的企业,所以这个条款是不平等的,要修改。宗庆后当时提出,要么取消对娃哈哈的限制条款,要么增加对达能的限制条款,并要求达能从现在已经收购的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蒙牛、光明以及汇源全部撤资。达能同意修改条款,增加对其的限制条款,并提出把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卖给娃哈哈。"我当时就告诉他们说我们不要,这三家企业都是做水的,而娃哈哈现在生产水也是没钱赚,更何况,乐百氏目前是亏损的。达能说他们可以把这三家在半年之内卖掉,但是汇源、蒙牛、光明不可能撤出。所以这个条款最终是没有谈定。"
第二条,宗庆后认为,达能提出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实际上是一个变相的商标转让合同,娃哈哈是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反而要受到被许可人达能的同意才可以使用(目前达能在董事会的席位是三席,而娃哈哈是两席)。这跟法律上特许专用使用的概念不一样,必须修改。达能同意不再要求转让商标,也同意合资公司及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的商标,但却提出非合资公司的产品必须由合资公司销售。"我认为,这样也可以,但双方必须要有个合理的利润分成。"宗庆后说,达能提出,要按照合资公司平均利润率来参与非合资公司产品的利润分成。这样是不合理的,因为非合资公司的产品是新产品,利润比较好,达能是希望我们把利润补贴给他。我认为,这样是没有道理的,你不能总是站在想占便宜的角度跟我谈。因此,这个事也没有谈成。
另外,双方还着重讨论了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和达能产生竞争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所以这个条款也没有谈成。
由于谈判产生分歧,因此仍未有定论。由于宗庆后本人要随中国政府代表团出访,所以谈判会将在他回国后于16日继续进行。
达能不能总想着"占便宜"
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十年,矛盾由此而来。在接受采访时,宗庆后向记者详细讲述了矛盾发展的三个阶段。
宗庆后回顾说,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及香港百富勤共同投资组建了五家公司。当时,娃哈哈的经营情况和效益很好,由于考虑到自身有加快发展的内在需要,所以才与他们洽谈合作。由于以前有很多案例表明,我们中国很多公司与外国合资以后,丧失了主动权和经营权,并使员工利益受损,所以当时,娃哈哈着重关注了经营权的控制问题。
经过争取,娃哈哈当时和达能方面"约法四章":"第一,合资后一定要打娃哈哈的牌子;第二,一定要娃哈哈自己经营管理;第三,退休职工待遇不变;第四,45岁以上职工不许辞退。"但达能当时也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中方不能经营和生产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产品;二是把娃哈哈的商标使用权转让给合资公司。"当时达能在中国没有市场也没有利润,仅在广州有一家小的酸奶厂,因此,当其提出我们不能经营和生产与合资公司有竞争的产品时,我们感到很正常。至于对方提出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当时感觉是娃哈哈转让到娃哈哈合资公司,而且这个公司娃哈哈方面还还占了大股,所以感觉也没有问题。后来商标转让未获批准,就改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当时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太大问题。
宗庆后坦言,那时候认为控制权、经营权都掌握在自己手里,以为没有什么问题。但现在看来,当时对潜在危机的认识还很不够。
他介绍说,双方合资十年的斗争和交锋,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经营控制权的争夺阶段。当时在合资公司中,娃哈哈派驻的总经理如果使用资金超过一万元,都需要达能方的财务总监同意。后来,伴随着合资企业实力的迅速增强、产品营销网络的日渐健全和产品形象的日渐深入人心,企业亟需通过规模扩张和跨地区设厂来扩大产能,达能却屡屡表现出不同意。宗庆后举例说,当起,娃哈哈推出新产品非常可乐,达能曾坚决反对,但后来事实证明,宗庆后的市场判断是正确的,非常可乐效益很好。而达能也因此赚到了不少钱。"这个阶段我们通过努力,把经营权、控制权抓过来了。达能感觉钱赚的比较多、回报比较高,也就没什么意见了,但是,他们也感觉到,我们是很难被控制的。
第二个阶段,达能收购了很多我们的竞争对手,同时又对娃哈哈在非合资公司中的增资显得非常不乐意。宗庆后说,达能收购乐百氏股权时,娃哈哈方面曾提出了异议。因为达能收购的是娃哈哈的竞争对手,而达能又掌握着娃哈哈的商业机密,这样做肯定给娃哈哈带来的危害,但达能方面未予理睬。与此同时,娃哈哈方面希望响应国家号召,对口支援、扶贫投资,提出扩大在西部地区的投资和建厂时,达能却表示出了相当的不愿意。"当时,我们的员工持股会就决定自己投资建立非合资企业。为了遵守合约,我们自己投资的企业的产品也是通过合资公司所属的销售公司销售的,对于娃哈哈商标的使用也是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第三阶段,就是目前矛盾的焦点:看到非合资公司经营蒸蒸日上,经济效益明显,达能便以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为名,要求收购非合资公司的同等股权,也就是51%的股份。矛盾就此产生。
宗庆后说,达能与娃哈哈合资10年来,总共投入了15亿多人民币,却已经获得了38亿元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