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中国力争5年内在所有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www.zjol.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6:43:1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天津5月14日电(记者 张泽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中国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而中国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邱小平说,随着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它能缩小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事实上,中国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目前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有52万多份,涉及6000多万名职工,约占中国职工总数的一半。

  “但由于政府部门认识不够、企业积极性不高、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人才缺乏等原因,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进度相对缓慢。”邱小平说。

  邱小平透露说,为确保各类企业在未来5年内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国除了将加强宣传,提高有关部门和企业对建立该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还要完善相关法律,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

  另外,中国还将积极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和基层工会组织,加强协商谈判的主体建设。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张泽伟 编辑: 吕卫星
·中国将采取五项举措提高企业职工工资   2007-05-14
·国资委要求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   2007-05-14
·网友指上海工资新规存在六点疑问   2007-05-11
·上海规定一线职工工资不涨经营者不得加薪   2007-05-11
·上海要求一线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增长   2007-05-11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