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息报 5月22日报道曾经发生在昭通盐津和大关两县的两次地震,闹得人心惶惶。而发生在镇雄县的另一种“地震”,也让许多人寝食难安。
镇雄县林业局原林政执法大队队长范晓涉嫌组织参与黑恶势力落马后,许多人惶恐了好一阵子;之后,煤炭局局长熊昌学倒台,这个消息像一阵旋风,在该县传遍千家万户,有人击掌欢呼,有人忧心忡忡。
“熊昌学被抓的那些天,镇雄县好多人都睡不着觉。”该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煤矿老板对记者说。
没过多久,该县又有官员落马了。
涉嫌受贿被逮捕
4月底,记者前往镇雄采访,该县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熊昌学的案子是昭通市检察院在办。这位检察官证实,熊系涉嫌受贿被逮捕。
记者之前曾接到该县读者反映:熊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并且,办案人员在对他实施抓捕时,从他的办公室和家里搜出几十个红包,其中一个红包里还有8万元现金;另外,熊在昆明和镇雄均有价值上百万的房产,这些房产已被查封冻结,另外还冻结了其账户上的400万元……还有一个细节被说得有眉有眼:有个浙江老板给熊送了一只价值七八十万元的金马儿,但熊以为是个玩具,随便扔在电视机旁。有一次,修理工上门修电视,亲眼看到了这宝贝。当然熊也就没为浙江老板办事,浙江老板一怒之下,在一次去熊家串门时,趁熊不备将金马儿偷走了。此事传出后,那个给熊家修过电视机的人十分懊悔——早知道是金马,干嘛不抱走呢?
还有一种传言称:熊昌学落马时,办案人员从其家里搜出一本账本,账本上密密麻麻地记满了给他“上贡”的人名及现金数目。熊被抓后,镇雄县有几十家煤矿的老板被办案人员叫去问话。所以,在那段时间里,包括煤矿老板在内的许多人都睡不着觉。有人估计,熊昌学的落马,还要牵出许多人来……
据说,原镇雄县林业局林政执法大队队长、森林警察范晓被拿下时,是因为他家里保存了好几盒录像带,记录了一些官员到他开的“恺撒歌城”去“潇洒”时的“写真实录”。而熊昌学的手里,据说也有足以把别人放倒的“定时炸弹”。
熊昌学不是“大鱼”?
记者在镇雄采访时听到两种声音。一种说法认为熊昌学是个大贪官,“他抽的烟很高档,他连县长和县委书记都没放在眼里”。但是,又有人认为,熊昌学在镇雄并不是什么“大鱼”。
为了解熊昌学被捕前的为官与为人,记者电话采访了原镇雄县分管煤炭产业的副县长张先华(现已调到其他单位),张说:“熊昌学在生活上的问题我不知道,我在镇雄分管煤炭工业期间,在工作上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应该说,他这个人还不错,对工作认真负责。”
该县某单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镇雄的煤炭产业实际上是2003年才准备起步,2004年开始起步。在对小煤矿进行关停整改后,县政府招商引资,于是才有大批外地老板进入镇雄,之后,这些煤矿才开始建设。所以,直到现在,大部分煤矿还没有投产,事实上,镇雄的煤炭产业在熊昌学的手上也才正式运作两年时间,“他再咋个贪也不会有上千万”。
据了解,熊昌学在2000年以前是该县坡头乡党委书记,后来调到该县乡镇企业局当局长,2002年调任煤炭局局长。过去,煤炭局不像现在这样红火,可最近两年,尤其是该县大力发展煤炭产业之后,煤炭一下子成了“唐僧肉”。随着大批外地老板涌入镇雄,隐藏在煤炭后面的灰色交易显得更加清晰了。
人被批捕还领工资
目前,尽管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熊昌学被抓数月,但在镇雄,他好像还在享受着一个在册干部应该享受的待遇。
去年7月份以来,其被纪委双规后,当地许多人心慌了,到了晚上都睡不着觉,都怕熊昌学把他们和熊在暗地里做的那些事抖出来,当时与熊有关的11名干部被抓,随后被释放;没过多久,熊被昭通市检察院批捕。直到今年3月底,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永杰、县交通局局长高华等5人先后被抓。
许多知情人笑称,虽然镇雄几大局的领导被抓了,但他们的日子好过得很,他们一边在监狱里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查,一边还领着县财政发放的高工资。
4月28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县煤炭工业局。在一楼的岗位监督栏里,记者看到熊昌学的照片依然还贴在那儿,职务是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办公室一负责人解释说,目前,煤炭局的工作由沈长辉副局长主持。就熊昌学被捕后为什么还在领工资一事,他避而不答,只说县里有规定,希望记者理解。
局长受贿频频被抓
镇雄县检察院批捕科李发程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熊昌学由于涉嫌受贿,2006年8月初被拘留,9月中旬被批准逮捕,该案由昭通市检察院反贪局与镇雄县检察院反贪局联合侦办。当初批捕时,熊涉嫌受贿59万余元,由于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经研究决定,将熊关押在贵州省赫章县看守所。
李科长解释说,熊被抓后的半年内,镇雄县建设局局长杨志忠、县交通局局长高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永杰等人先后被抓,而陈永杰受贿与煤炭有直接关系,高华、杨志忠等人是因为公路建设问题,涉嫌收受贿赂。目前,陈与熊仍被关押着,法院尚未审理。至于高华、杨志忠等人,昭通中院已经作出判决,但高华在2006年9月30日取保候审出来了,其受贿的几万元已经退回,而杨则被判决免予刑事处分。
提到几人领工资一事,李科长说,凡是国家公职人员,没有被开除公职的,只能领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已经被批捕而在羁押期间的国家公职人员,则不得再领取工资。如果法院判决下来后,法院认定他无罪,则可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如果受贿罪成立,则将依法判处。
老板为何“投靠”他
据了解,由于许多煤矿在开采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纠纷不断,这些来自外乡的矿老板为了寻求保护,不得不“投靠”当地的一些黑恶势力。已被捕的原镇雄县林业局林政执法大队队长范晓就曾在好几个煤矿上入有空股,充当了好几个外地老板的“保护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煤矿老板告诉记者,许多人认为矿老板都很有钱,于是就把手从四面八方伸过来:农民认为煤矿就在他们的土地上,只要在开采过程中侵犯到自身的一点点利益,他们便上门讨说法。矿老板们要应付农民,要应付当官的,还要应付像范晓这样的当地黑恶势力。
一姓李的煤矿老板告诉记者,其经营的煤矿每年缴固定税38.76万元,生产每吨煤还要上缴税费27.35元。本来,县政府的领导说了,煤矿企业除了上缴应缴的税费后,其他的钱都不用再交,但是,环保部门要来收环保费,质监部门要收费,连乡政府也要对外来务工人员收管理费……向煤矿企业“伸手要钱”的单位和部门共有30多个,这样一来,一个煤矿年产2万吨也要亏本。
于是,一些即将投产或尚未投产的煤矿就在这种重压下叫苦不迭。
不过,和别的一些煤矿相比,李老板还算幸运。比如,该县李世华(音)的松林湾煤矿,也是租给了浙江老板,在开采过程中,因有民房和学校开裂,现已停产;2004年12月进入镇雄开采喜马场煤矿的四川福海集团,总共投资了1000多万,但如今仍在停产。
该矿一自称姓万的矿长告诉记者,该矿出产的煤不含各种税费就达120元/吨,加上税费为160元/吨。由于交通不便,投资环境太差,其生产的煤最好的只能卖到160元/吨,差的卖80元/吨,所以,生产得越多将亏损得越多。
记者问万:“你们到镇雄开矿要不要向官员进贡?”万答道:“肯定要进贡,不进贡你搞得下去?”
记者再问:“你们向官员进贡多少?”万说:“我不知道,就算我知道也不会告诉你,告诉你对人家不好,对我也不好。”
“原来熊昌学没被抓时,他当煤炭局局长入的是干股,每个煤矿都要分红给他。”镇雄县某镇的一名副镇长告诉记者,“你不信可以去找几个老板问问!”
在采访中,来自昭通、贵州的几个老板这样对记者说:“办事嘛,有点开支是正常的!”“我请亲戚帮我办证,一直办不下来,后来我亲自找到煤炭局相关领导表示意思以后,很快就办下来了!”“过节给领导送点礼,那是正常的事,我们需要他们的关心,我们毕竟是外地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