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长三角区域推动一体化的主要形式就应该是企业跨地区分布和跨地区并购。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要素之间的跨地区流动和组合,促进地区间逐步融合
长三角犹如一只蝴蝶,上海是蝶身,南京-苏州构成的北经济圈与杭州-宁波构成的南经济圈是蝶翅,只有实现一体化,才能产生“蝴蝶效应”。
在昨日开幕的中共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上,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指出,上海要积极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联动发展。
加上此前14日发布的《上海市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十一五”规划》,以及15日温家宝总理在上海主持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都明白无误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在新的更高起点上谋划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更好更大发展,发挥长三角地区经济增长极和发动机的作用。
寻找长三角共同利益
无论是“蝴蝶效应”或是经济增长极和发动机,长三角要想实现新的飞跃,必须先找到一个最佳突破路径。
习近平在本次党代会上指出,上海要以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为重点,深化交通、科技、环保、能源、信息化、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市场流通和产业协作,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共同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在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
温家宝总理在此前的长三角座谈会上也强调,要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避免和减少重复建设,提升区域合作功能和效率。
不过,对于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合作发展处副处长陈晓云表示,“如何实现更有效地利用和共享机制,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长三角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与瓶颈研究》显示,虽然长三角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区内高等级基础设施尚未形成网络;港口结构性矛盾突出,港群内部竞争十分激烈;航空运输市场空间不平衡,缺乏高质量的国际空港和机场群;各级物流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不明确,这些中心大多自成体系,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方封锁。
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咨询部主任张兆安表示,区域一体化的基础,就是共同利益机制。“在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的基础上形成共同利益,它应该既是各经济区域能共享,又是各行政主体共同追求的。”
他进一步表示,目前长三角旅游市场一体化做得比较好,效果也比较明显,原因就在于旅游可以产生双向效益,对流入地流出地都有好处。
因此,张兆安认为,对于长三角目前最重要的,就是首先进行梳理,寻找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利益平衡点,遵循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微观后宏观的原则,逐步推进区域一体化。
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维甚至在构想,可以提出长三角共建“四个中心”,依靠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把长三角区域紧密结合在一起。
“单纯依靠上海建设‘四个中心’有难度,上海可以考虑把‘四个中心’转化为整个长三角共同的目标,然后把‘四个中心’的网络、关键部门等撒向整个长三角地区。”陈维说。
以市场体制推动
不过,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研究部负责人沈玉芳,更倾向于把长三角一体化的突破口归结为体制层面。“突破点应该是市场体制的一体化。”
他表示,目前对一体化的理解,很多并未脱离计划经济的视野,把区域一体化视为管理体制的一体化。但事实上,区域间发生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市场体制的割裂、行政区经济的存在以及地方政府过度介入经济发展所引起的。
上海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发改委长三角区域规划综合组研究员郁鸿胜表示,目前长三角一体化主要在依靠行政力量加上计划经济力量推动。
从1982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至今,长三角区域合作主要经历了三个层次的制度设计。一是始自2004年的沪苏浙党政一把手的定期会晤;二是始自2001年的每年一次常务副省长级别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三是始自1997年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16个会员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制度。
除此之外,还有各相关职能部门,如人事、旅游、统计、工商等之间的横向联系。陈晓云介绍说:“根据我们前两年的统计,共有30多个部门的联席会议。”
受惠于多种合作交流机制和平台,长三角一体化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成果,包括旅游一体化、三小时都市圈等。据统计,目前上海的内地投资中,来自苏浙的已占50%。
不过,一些深层次问题,由于涉及到行政区经济和行政区利益,往往很难开展。
比如交通一卡通,2002年上海无锡两地推出“一卡两地刷”服务后,直到去年底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七次会议,才明确在统一交通卡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后,争取于2010年在16个会员城市实现一卡互通。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研究报告》表明,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还存在的矛盾,主要包括行政区经济和经济区发展的协调问题、区域共荣与地方利益的协调问题等。
有专家表示,区域一体化需要打破行政壁垒,壁垒的主体是地方政府,现在打破壁垒也在依靠政府,所以在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同时,总会受到行政区经济的困扰。
为进一步协调由于行政区经济造成的矛盾,苏浙沪都提出希望能成立一个全国性的长三角协调机构,在更高级别上协调一体化过程中遭遇的困境。
但是,有知情人士透露,该项建议在温总理主持召开的长三角座谈会上并没有得到认可。他表示,这凸显了中央政府希望在今后的长三角一体化中强化市场作用的倾向。
主推企业跨地区分布和并购
对于一体化进程中的行政力量推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陆雄文表示,中国处于转型经济的特殊时期,利益格局有着固有的惯性,只有借助政府的力量强制性推出改革方案,才能保证改革突破人为障碍,使阻碍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屏障分块分批拆除。
但是他也表示,区域经济的融合要遵从市场规律,不能重新塑造一个新的权威,凌驾于苏浙沪行政权力之上。
陆雄文认为,长三角经济区的改革要同时借助市场和政府的两种力量,在政府体制逐步调整、改革的同时,要加大借助市场力量。
日前,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公开的一份《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框架的设想》,对市场化力量的期待明显加重。
该文建议,在现有的行政力量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完善和新组建一批区域性中介组织;促进企业层面的磋商和合作机制建设。
对社会中介组织,文章认为可以考虑先行试点成立跨区域的长三角同业、行业协会。对企业层面的磋商和合作机制,则是指以网络型的产业组织空间形成产业群落;或者通过关联企业的兼并重组、跨地区强强联合,整合形成若干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跨地区企业集团。
《上海市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十一五”规划》也表示,为破除产业一体化所面临的行政区划壁垒和阻隔,上海将支持建设长三角区域性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在集成电路、软件行业、产权交易等领域建立一批区域性行业协会和团体。
在陆雄文看来,长三角区域推动一体化的主要形式就应该是企业跨地区分布和跨地区并购。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要素之间的跨地区流动和组合,促进地区间逐步融合。
陆雄文表示,一体化的突破点,应该是政府主动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更多地从参与或干预微观经济决策层面上退下来;同时释放对国有企业的管制,鼓励企业对独立的追求。
陆雄文还建议,长三角可以参考美国《州际商务法》,制定一部具有仲裁性质、凌驾于长三角各地政府权力之上的法规性文件,以此来破除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