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将试点建立专门的审判法庭,专司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昨日,市高院刑二庭庭长卢君透露,这将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而此前,此类案件都是民庭、刑庭和行政庭各审各的。
“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和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孩子,犯罪比例大些。”卢君介绍,犯罪低龄化和在校生犯罪,也不容忽视。
自去年国家出台“轻刑化”的有关司法解释后,被判罚的未成年人数有所下降。卢君说,比起2005年,2006年全市法院对未成年人处刑少了,法律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处罚更倾向于教育挽救。
卢君说,我市法院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市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审判合议庭,甚至建立专门的少年审判庭,专司未成年人的刑事案,并采用“圆桌审判”形式,让女法官来审理未成年人案子。
今年将试点设立的特别审判庭,则将专门负责所有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另外,卢君表示,除了保护失足少年,法院也重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即“双向保护”。因此,对未成年人受害的案子,法官都要求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尽量让受害人多得到赔偿。”
卢君还透露,今年,市高院还将就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进行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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