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6月4日电 山西省环保局4日公布的2006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这个省监测的26条河流的102个断面中,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60个,占58.8%。受到污染的断面即符合Ⅳ-劣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比2005年减少了10个。
2006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监测的26条河流的102个断面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比2005年增加了9个,达到2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20.6%;符合Ⅳ-Ⅴ类水质的断面有21个,占20.6%。
另据了解,在2006年山西省环保部门监测的9个城市的56眼水井中,有76.8%的水井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超标水井中主要超标项目为硫酸盐、总硬度和氟化物;对11个城市的2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显示,达标率为81.1%,水质未达标项目主要为总硬度、总氮、总磷、硫酸盐和石油类。
4日公布的《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还显示,2006年,这个省废水排放量为10.29亿吨,其中生活污水5.88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4.41亿吨,生活污水所占比重为57.14%。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37.60万吨。
山西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应对水环境问题,这个省2006年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新(扩)建了1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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