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决定品质
——对话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
民主只是经济增长的变量之一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民主固然是一种崇高的价值理念,但它显然并不必然意味着经济的高效率和政治的稳定和清廉。事实上,很多国家的实践指向了相反的结果,至今世界上成功的民主国家仍只是少数,应该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陈志武(以下简称陈):关于经济增长跟民主的关系,的确有许多误解,也有不少逻辑上的错误。当你说“民主是国家长久持续增长、长治久安的保障”,他们就说,“印度不是有民主,但其经济增长不是远落后于中国吗?”或进一步说,“拉美国家早就搞民主,但其经济不是照样落后吗?”这么说的背后总存在一个假设,那就是“民主和法治是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或者“民主和法治是经济增长的充分与必要条件”,把经济看成是民主的单变量函数。否则,怎么会出现只要能举出一个经济失败的民主国家,就能否定民主对长久增长的重要性呢?
我首先要强调没有人会相信“民主和法治是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没有人说“只要有民主,经济就会快速增长,就无忧无虑了”,难以相信把民主和法治制度搬到毫无人烟的沙漠王国上,那沙漠王国的经济就会自然快速增长了。民主和法治自身不创造收入,但它可让同样的勤劳创造更多的收入,或者是使同样多的收入只需付出更少的苦力,让社会事半功倍。中国的经济增长相当程度上是靠人们没日没夜地工作、不分周中周末地勤劳而挣出来的,是勤劳战胜制度障碍才有的,来得很辛苦。试想,如果制度成本能大大减少,如果每天为对冲制度障碍而需要勤劳的时间能减少几小时,那么,中国人同样多的勤劳所能创造的收入会高多少呢?
经济增长是一个多变量函数,决定经济增长、经济产出的至少有以下四个要素:制度架构(或称制度资本),如产权保护、民主、法治等等;自然资源禀赋,如离海岸河流的远近、石油、各种矿产的储藏情况;劳动力,它的数量、成本、素质等;土地。这四大要素中的任何一项越多,该国的经济增长就可以快一些,收入就能多一些。同时,这四大要素互相之间又有替代性,一个经济体只要一个或几个要素非常突出,即使其它要素差一些,经济照样可以有很大的发展,人们的收入照样可以高。民主制度、法治制度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而已。
例如中东国家、俄罗斯等都没有太多制度资本,劳动力也有限,但靠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他们也很富;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则正好相反,没有什么自然资源,能源、矿产都靠进口,甚至连土地都极少,他们致富靠的是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制度资本;美国几乎在所有四个要素中都突出,所以它的经济最厉害。
中国的情况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第一,有形的制度成本很高。众所周知,去年国家财政收入3.9万亿,占GDP的19.5%,虽然只比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GDP的16%高出3个百分点,但美国政府财政开支的73%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产品,行政开支只占10%,而中国政府开支只有25.5%用于公共产品提供,行政开支却占了38%。因此,政府机构庞大,加上各级政府的奢侈办公楼、形象工程,这些浪费无法用在老百姓福利上,制度成本不低。
第二是各类行政管制、审批,逼着企业、个体户、大小单位、个人、甚至大学教授,都去跑关系,“跑部钱进”和事事要审批迫使体制内外各色人等耗费青春,延误发展。
第三是由于对契约权益、对私人产权保护不可靠,执法机构缺乏公信力,要么使许多创业和交易无法做,要么就交易成本特高,抑制民间创业倾向。
为了对付这些制度成本和制度障碍,中国人只好每天多勤劳几小时,先为制度成本打工,然后才是为自己的收入工作。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一年的工作时间在全世界属最高之列,平均大约为2200小时。其它国家中,阿根廷一年人均工作1903小时,巴西人工作1841小时,日本人1758小时,美国人1610小时,英国人1489小时,而荷兰人工作得最少,一年才1389小时;但是,跟这些国家比,中国的人均收入却最低。或许拉美人的确不如中国人勤劳,但是,由于他们的制度成本较中国低,虽然每天工作的时间比中国短,他们的人均收入照样比中国高。
只要中国人比任何其它国家更愿意勤劳、更愿意干苦力活,那当然是有没有民主、法治,中国经济照样能利用经济全球化获得增长。但,如果我们想生活质量高一些并有更多时间跟家人在一起,那么就必须降低制度成本。所以,勤劳决定碗里是否有饭吃,而民主和法治决定生活品质,决定是否能付出更少的勤劳但照样能增加收入。
民主为何跟随技术进步而来
《南》:一种观点认为,民主法治或许不错,但那是西方的东西,未必适合中国。
陈:民主制度的核心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每个人的利益的问题,这一点无东西差别,所以,民主制度虽然首先在西方出现,但它是适合全人类的东西,当然也适合中国。
当然,关于人权和民主的思想最早可以追回到古希腊、古罗马,但在较大范围内将权力制约机制制度化、通过公民全体投票来解决“谁来监管监管者”这一终极难题的发展,还是现代的事情。学者通常将公元1100年英国国王颁布的《自由宪章》看成是开端性的文献,或者把后来1215年颁布的《自由大宪章》称为民主的开端,但那些文献更多的是国王单方面的许愿,代表一种理想状态,还并没有独立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架构,换言之,即使国王自己变脸或根本不顾自定的规矩,英国当时除了革命以外,还真拿他没办法。这就好像中国过去百余年的经历,民主自由理念于19世纪进入中国,但真要将其转变成一种操作层面的均衡状态,没那么容易,晚清、民国时期都试过,可结果就如我们所知。
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民主制度既不是西方古老的传统,也不是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的老传统,对全世界都是相对新鲜的事。所以,不管是中国还是其它国家,都没有很久的真正民主制度的传统。也就是说,不能拿中国过去几千年没有民主来说明民主对中国不重要。
自1215年后,英国摸索了近500年,到1688年才算推出了可操作的、各权力部门相互制衡的宪政民主制度架构。但是,直到1832年前,只有拥有足够财产的英国男人才有投票权。在美国,投票权以足够财产为条件的法律到1858年才结束。德国直到20世纪初,有钱人每人3票,中产者2票,普通人只1票。妇女的投票权更是20世纪的事情。所以,现代民主制度是非常近期的事情。非洲、亚洲等第三世界国家,则多是二战之后才推出民主制度的。
一个经常被忽略的问题是:为什么民主制度作为一种普遍人类制度只是过去100多年才有?我觉得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能帮助我们看清楚民主不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而是涉及每个人的利益的问题。事实上,这不是偶然巧合,而是制约权力、保护个人利益的需要。
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传统专制制度所能对民间利益构成的侵犯在近代之前相对有限。以中国为例,晚清之前中国既没有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运输系统,又没有全国性的现代银行体系,中国的第一个现代银行——户部银行成立于1898年。在那种情况下,即使皇帝想要调配全国各地的资源来重点发展一个地区(例如,首都),其运输、调动资源的能力也微乎其微。一方面他没有遍及全国的银行帮他收集民间储蓄,另一方面要把华南、华东的资源调到北京谈何容易。
换句话说,除了征税和制定某些商业规则外,在当时缺乏规模交通运输网以及银行体系的情况下,尽管皇帝和大臣并非民选的官员,但天高皇帝远,他们对社会能造成的破坏相对有限,贪污腐败风险也远远不如现在。今天一个小小的处长、银行支行经理就能动辄挪用、贪污几亿元,这是连原来的皇帝都很难办到的。技术落后无形中帮了老百姓的忙,从效果上制约了专制的破坏力。
但工业革命后情况变了,铁路、轮船、飞机、电话的出现,在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当权者调动民间利益的能力。与之相伴随的社会财富的货币化、金融票据化,使得权力者可以进行比过去大许多数量级的掠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权力进行制约,如果人民没有选择当政者的权利,那老百姓的权利和财产就无法安稳。所以,民主制度在全球范围普及的过程跟工业革命、金融革命同步或稍微慢一拍,就不奇怪了。是工业革命、金融革命强化了的利益格局,要求有更可靠的限制并制衡国家权力的民主架构。
显然,今天世界上许多国家选择民主制度,不仅仅是对一种抽象的崇高价值的追求,更是非常现实的需要。大多数国家都意识到,不能把人民的福祉寄托在统治者的善意和保证上,而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