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建设厅了解到,根据省政府要求,到今年年底,这个省的所有县市要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总数突破1万套。到2010年,要让全省所有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上廉租住房,实现应保尽保。
山西省建设厅房产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2006年年底,这个省的11个设区城市、63个县(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共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8143套,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767万余元。但截至目前,这个省仍有34个县(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太原等8个城市没有确定本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比例。
山西省政府日前要求,尚未确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比例的8个城市,要在今年6月底前确定;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标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新建设的廉租住房要达到入住使用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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