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6月8日电 截至5月底,吉林省共检查使用农民工用人单位3851户,涉及农民工近12万人,依法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超过8万份。
2007年,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建筑业企业实施用工监管的全程跟踪检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实行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报告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向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直接把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做到“月清月结”。
截至5月底,吉林省查处当期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5件,清回拖欠农民工工资514万元,涉及农民工近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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