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2006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36097元,比上年增长10.02%,其增长的绝对量达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值。
8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了“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透露了以上信息。
“虽然2006年,北京的职工工资处于高速增长期,但在工资分配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徐树理说,目前行业间、企业间及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差距有扩大的趋势;部分企业曲解最低工资含义,以最低工资作为最低薪酬;一些企业管理层收入与普通职工及技术工人工资差距较大。
据介绍,“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由三条线构成。一是基准线,9.5%;二是上线,(又称为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4.5%;三是下线,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与上年相比零增长或负增长,但当年企业支付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指导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劳动力供需双方对劳动报酬产生争议时最重要的协商依据。”徐树理告诉记者,为解决企业工资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劳动部门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还提出了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突破基准线;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已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城市公用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
各类企业工资分配应该向一线普通职工及技术工人倾斜。特别是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岗位人员,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应增长。
据悉,在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同时,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发布了不同经济类型国民经济各行业人工成本状况及社会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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