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下称“城考”)结果显示,我国城市环境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在595个参与的城市中,只有近四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有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发布《2006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据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全国“城考”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取得较大进展。
该负责人指出,城市环境基础建设问题仍然相当突出。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占“城考”城市总数的33.61%,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城市水环境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187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占“城考”城市总数31.42%。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辽宁、山西、新疆等省区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较多。甘肃陇南、甘肃白银、内蒙古乌兰察布、贵州六盘水、陕西安康、湖南吉首和黑龙江黑河7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较差,有5项以上“城考”指标在全国排名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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