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6月19日讯 青岛市审计局19日向外界公布了对市直单位21名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共查出违规金额2.3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单位算单位小账不算国家大账,为了牟取自己单位的利益,设置账外账、少缴税费:国土资源房管局所属房改办,将代管房屋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滋生的利息2010.8万元转存商业银行,并将存款利息差转出另外设账存储,至2006年3月,累计结存1107.2万元。文联所属青岛画院,无依据将22.34万元拨至市人文景观研究会存放账外。科协、外办、交通委、总工会、旅游局、劳动保障局、质监局、口岸办、工商联所属的二、三级单位共少缴税费432.5万元。
在违反预算规定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方面,国土资源房管局所属单位问题比较集中,至2005年末,国土资源房管局所属住房保障中心未及时收取房地产公司应缴的经济适用房超标加价款752.35万元;所属土地储备中心滞留征地管理费780.43万元、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滞留土地出让金347.16万元、原房产局出售青年公寓收入56.63万元等,均未及时上缴财政;所属三级单位安居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挪用住房基金352万元,用于企业流动资金。
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其中体育局所属天泰体育场等4个已竣工基建项目及新购资产9104.94万元,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科协所属科技馆“科技大厦”房产1156.77万元、工商联所属工商联商务中心房产560.43万元、质监局固定资产110.22万元、地震局所属工程地震研究所固定资产72.94万元,均未纳入账内核算。口岸办盘亏汽车3辆原值40.3万元。
还有一些单位把本应属于财政的收入当成自己的“摇钱树”,财务收支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数额较大的有:科协所属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少计主营业务收入等953.28万元;所属青岛海洋科技馆转让“青岛海底世界”项目用地,少计土地转让收入387.12万元,该项目一期工程基建账未并入总账核算。公安局所属5个交警大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之前收取的肇事者交通事故押金本息665.17万元,未及时纳入财务核算。体育局所属市弘诚体育场等6个单位少计收入178.49万元。
据了解,青岛市审计局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11个单位根据审计报告中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部整改,其他单位也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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