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整理中心”)原副主任万建明擅自动用整理中心专项资金投资期货,造成3404万元巨额损失,近日,此案在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2月,万建明以整理中心注册的“中国土地网”域名入股,与高某、董某成立江西国土信息技术公司(下称“国土公司”)从事网络经营。后来该公司出现资金困难,万建明就提出以整理中心资金为担保,由国土公司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股票及期货交易,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2003年10月,万建明决定将整理中心项目资金2000万元转入国土公司。由于经营发生亏损,2005年2月,万建明又让整理中心提供担保,以其他公司名义贷款1000万元,再次“杀”入期货市场。由于连续亏空,此案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40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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