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 针对一直居高不下的交通事故,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浙江省副主委卢亦愚建议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起现代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并且各个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状态,如违规、违章、酒后驾车、闯红灯等,要与该单位的考核挂钩,各单位的负责人应成为本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据统计,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死亡总数的近80%,每年的车祸受伤者达50万人左右,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左右。卢亦愚代表介绍说,我国的机动车万车死亡人数远远高于世界发达国家,是德国的9.5倍、日本的12倍。而且我国的交通事故有着自己独有的特点,行人、骑车人等这些属于交通弱者的死亡率较高。在许多发达国家的交通事故人数中,机动车驾驶员与这些交通弱者之比3:1,而我国恰恰相反,这一比例为1:3,也就是说约75%的死亡者为交通弱者。
卢亦愚代表建议,实行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对交通安全的统一领导与监督,各级行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就此项工作要向人大述职,给人民群众以知情权。对事故多发路段、不合格的道路与设施,要由财政列入计划,逐步加以整治。
同时,加大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与对违章的打击力度,避免以罚代管。对一般车辆碰撞事故,如有明显违规的,除了按规定分清经济责任外,还应该恢复扣证、吊销行驶证等处罚措施。对车祸负全责或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如涉及重大人身伤害事件,应该以过失伤人处理甚至判刑,决不能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