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包括杨佳父亲及姨妈等13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进行了约7个小时,法庭当日未当庭宣判。新华社发 孟招祥 摄
今天(13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五审判庭二审审理杨佳袭警案。约一百三十多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参加了旁听,其中有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和姨妈王静荣,包括香港几家媒体在内的三十多名记者也全程旁听了审理。
为杨佳作辩护的律师是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建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吉剑青。据了解,翟建擅长刑事辩护,2005年获得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07年在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中名列第一。坐在检察员席位上的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季刚等检察官。
9点半,法棰响处,审判长徐伟宣布开庭。
随着庭审的步步深入,今年7月1日发生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的血腥一幕又重现在人们面前。
残忍的杀戮
这天上午9时40分许,杨佳携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地处天目西路的闸北分局大门旁摔了2个啤酒瓶(未燃烧),又在大门西侧的花坛处投掷了5个瓶子并燃烧起火。保安见状后,立刻前往制止并组织救火。杨佳又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趁保安救火之隙,杨手持一把29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头戴防尘面具,由分局便民服务通道窜进大楼。
进门后,见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杨佳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造成顾头部裂伤。随后,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底楼大厅过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处,分别袭击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张建平。法庭播放的现场电视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仅仅7秒钟的时间,4位猝不及防的民警便全部被刺中倒地。
很快,杨佳又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爬上9楼,遇上民警徐维亚,杨持刀向徐发起突然袭击,徐全身多处被刺后倒地。随后,杨窜至10楼,举刀便刺遇到的民警王凌云,致王右肩部和右胸部等处受伤。接着,杨窜上11楼,遭遇民警李珂,他对着李珂连刺数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创。此后,杨佳沿消防楼梯跑到21楼,将刀刺向正在等电梯的民警吴钰骅。吴钰骅受伤后一边高声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边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正在室内工作的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杨佳闯入办公室挥舞着匕首冲向林玮,林玮顺势操起办公椅奋力抵挡。隔壁的民警孔中卫闻讯冲了进来,奋不顾身上前抱住杨佳。孔中卫、李伟、林玮、吴钰骅以及随后赶到的民警陈伟、容侃敏、黄兆泉齐心协力,用办公椅将杨佳牢牢顶在了墙角边上,夺下其手中的凶器,将凶残的杨佳制服。
突如其来的惨案最终造成民警和保安六死四伤的严重后果。
在法庭上,杨佳对检察员有关他7月1日行凶杀人过程的发问,统统答之以“不清楚”或“记不清了”。
而下面这几句翟建律师动情的发问和杨佳冷漠的问答,更令旁听席上响起了一片议论声。
“6条鲜活的生命因你而逝去,你现在觉得做得过分吗?”
“不过分!”
“你感到愧疚吗?”
“不愧疚!”
究竟是什么使得杨佳如此疯狂和残忍?
警方曾殴打过杨佳吗?
根据警方提供的材料,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遭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杨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遂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在查清其真实身份及自行车系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1万元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认为不应对他进行盘查。对此,警方认为民警执法于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
法庭上,播放了长达36分钟现场民警用录音笔录下的执法过程,尽管背景显得较为嘈杂,但民警的耐心劝说和杨佳的暴躁冲动还是如见其人。而法庭播放的芷江西路派出所大门口的一段现场录像,可以看到几位民警将在大门口活动的杨佳架到里屋去。按照几位民警的证词,他们是因为案情还未查明,怕杨佳跑掉。而杨佳则一口咬定,他当时“是被七、八个民警抬进里屋,摁倒在地,拳打脚踢了两三分钟,身上有好几处淤青,衣服、裤子都被撕破弄脏了”。
但随后检察官出示了一份杨佳于事后不久发给上海市公安局的电子邮件投诉信,其中根本未提及被民警殴打的事实。对此杨佳表示,这封电子邮件的一些内容不是他所写。
重新做精神鉴定的申请被驳回
7月5日,上海警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杨佳进行了司法精神鉴定,司法鉴定书认为杨佳“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杨佳是否有精神疾病、是否有必要对其重新进行精神鉴定,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翟建律师认为,从杨佳的认知、控制冲动、交际和情感方面来看,他都有着异常的表现,存在偏执性的人格障碍;特别是在2006年他曾和山西太原警方发生冲突,造成三颗门牙折断、眼底充血、轻度脑震荡的后果,这极有可能诱发他的脑部活动异常;而且7月份做的精神鉴定在时间上只进行两天,略显仓促。因此他建议对杨佳重新再做一次精神鉴定,以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检察官季刚则认为,对杨佳的司法精神鉴定是很慎重、很科学的,如果没有新发现的证据,完全没有必要重新鉴定。
杨佳今天在法庭表现出了满不在乎的劲头,以致审判长一度中断了审理,严肃正告斜坐在椅子上的杨佳,“请注意你的坐姿。”杨佳表示,“我个人认为自己的精神很正常。”
法庭随后宣布,“因律师要求对杨佳重新做精神鉴定的理由不充分,予以驳回”。
在最后的陈述中,杨佳仍然毫无悔意,认为自己几十年来遵纪守法,无罪可言。
庭审一直进行到晚上6点半。法庭最后宣布,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