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深化医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等方面,“公益”一词频繁出现,成为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政府不能推卸的重要责任。要担起这个责任,政府就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等,维护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表述,无一不体现着新一轮医改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初衷,让人们看到希望。
然而,近年来,由于我国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以药养医”现象普遍存在,看病费用快速上涨,医药卫生事业逐渐偏离“公益”轨道而走上“趋利”道路,导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一句“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道出了老百姓“有病难医”的无奈,不仅使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并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阻碍了我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进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仅是我国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而要在当前医药卫生事业面临突出矛盾问题的情况下,推进“公”字当头的改革,更需要政府坚定意志,付诸有效措施。
政府首先要强化责任和投入,切实肩负起卫生规划、筹资、监管等职责,把该管的“管起来”,把该养的“养起来”,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如政府加大投入建立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让老百姓“少得病”;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城乡的卫生资源,让老百姓便捷地“看上病”且能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加快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同时还要降低医药费用负担,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政府还要加大投入和监管,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改革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降低医药费用。而公立医院自身也要以“公”字当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第一位,而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同时还要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等,方便群众就医。
当前,新农合、社区卫生建设等一些改革已经开始并取得进展,有些则已经启动或即将启动试点,民众有理由期待,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将逐步回归并得到强化,人民的健康权益可以得到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