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0月16日专电(记者 卜云彤)海南省公安厅经侦处介绍,最近海南连续发生几起新的信用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冒名向银行电话挂失并申领新卡进行恶意透支。警方提醒群众对此加以警惕防范。
2008年9月23日,市民杨先生在海口市国贸地区一台银行ATM机上取款时发现机器告示:“您的卡已挂失,不能使用!”信用卡随即被ATM机给吞了。杨先生赶紧到发卡银行了解,原来被吞的信用卡(账号)已于一个多月前被人电话挂失并重新申领过新卡,卡内金额已被透支完毕。
海南省公安厅经侦处结合有关案例,建议持卡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1、在银行柜面、自动柜员机(ATM)等办理业务或刷卡消费时,防止旁人偷窥。2、在刷卡消费时,尽量让信用卡保持在您的视线范围之内,并留意收银员刷卡的次数,谨防调包或多刷。3、在自助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进行操作之前,留意机身是否异常,周围是否有可疑附加物,例如插卡口附加物、张贴的可疑告示、微型摄像头等。4、如遇ATM机没有吐钞或未退卡片时,请不要立即走开,注意屏幕提示。若判定确实卡片被没收后,及时与银行联系领取卡片并更改交易密码。不要轻信粘贴在机器上的电话号码,尤其不要在电话中或向任何人泄露您的信用卡密码。5、交易完成后,保护好交易凭条等交易凭证,不要随意乱扔。6、不要在公共场所使用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交易。7、不要随便在网络上输入银行卡个人信息资料。8、对于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谨慎确认,以免对方骗取自己的卡号、密码、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9、不要让他人使用自己的信用卡及个人密码,任何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都无权询问自己的个人密码。10、查询密码、消费密码及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密码不要设置同一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