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连续几周在巩固事证后,已握有陈水扁、吴淑珍将“国务费”中“机密费”一亿余元新台币,用在扁家私人用途,涉嫌诈领、侵占,其中有数千万元汇到新加坡吴景茂户头,因此本周将传唤扁家核心成员陈致中、黄睿靓夫妇。
据了解,特侦组调查“国务费”案已到收尾阶段,近日将把与“国务费”案及有关的洗钱部分,追加起诉,并案给审理吴淑珍的“国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院合议庭。特侦组也正在搜证补强力麒集团行贿扁珍案事证,如进度顺利,将会与“国务机要费”案一并结案。
至于金控助扁洗钱疑云,与二次金改等其它不法疑案,因牵涉层面甚广,特侦组考虑另行分案继续搜证调查,不会在这一波起诉范围内。 特侦组透露,“国务机要费”案起诉后,会清楚交代扁家海外资金流程、并公开扁家洗钱手法、全球洗钱版图,特侦组会尽全力清查扁家全部的异常资金流向。
“国务机要费”的侦办,主要是分成三大区块:一、当年查黑中心调查的以他人发票核销“非机密费”部分;二、二00六年九月以后以发票核销部分;三、以领据核销“国务机要费”的“机要费”部分。
依规定,“国务机要费”中的“机密费”,应作为犒赏、例行性与办公庶务支用等公务支出,但事实上,陈水扁及吴淑珍却将极大部分的“机密费”挪作陈致中、陈幸妤及赵建铭等家族成员的私人用途,甚至将洗钱汇往海外,特侦组认为该部分涉嫌犯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