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广州城管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城管名字变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广州市民被广邀做一天“城管”体验生活;政府还公开宣布,公务员执法过程中殴打对方将被追究责任乃至免职……人们可以嗅出明显的意味:城管要做“大手术”改革了。
在内地提起城管,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尴尬和敏感的话题:从在繁华市区数千人众目睽睽之下暴打小贩,到深圳市街道城管扒掉市城管队员的裤子游街示众;从二00四年七月,广州天河区一摆摊小贩在躲避城管追赶时被城管临时工殴打致死;到今年一月,湖北天门男子因拍摄城管村民冲突被打死。
到百度键入这两个关键词,搜索到的相关资讯多达九十七万多条。可见暴力与“打手”的形象,成为城管这个职业几乎举国一致的职业特征。
事实上,城管的工作相当的复杂。有数据表示,仅广州城管支队就负担了十二个部门的两百零七项行政执法任务,仅二00五年至二00七年三年间,广州城管部门共取缔乱摆乱卖一百一十四点九万多宗;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点共十二万多户;清除乱张贴四千五百零七万张;制止新违法建设两百多万平方米;清拆违法建设近四百万平方米。
从这些的数据和具体工作安排可以看出,城管的工作内容庞杂,很多工作都是直接面对尖锐的社会矛盾;而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处在社会底层。加之城管工作人员,特别是大量的临时工中,文化层次参差不齐,暴力执法就因之屡屡见诸报端了。
二00七年,广州某城管副队长李志军连续六十五天夜间执法猝死,在广州市政府、市委为他隆重召开学习动员会的同时,各大新闻网站网友们网评如潮。一名网友的留言:“所有城管都应像他那样光荣地死去。”网友们冰凉和冷漠的语句,与政府大张旗鼓地表彰纪念,反映了在这一问题上网友与政府部门的巨大定位落差。
实际上,记者并不认为广州最近的连串动作能够改变城管暴力执法的“惯性”,进而也无法真正改变城管的“打手”形象。城管问题更多的是城市管理制度上的缺失,有城管工作人员私下直言:按照工作程序,城管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行政打手”的角色,这个角色不变,形象也就无从改变。但若加强“服务”的角色转变,各方辅以疏导,所谓“打手”的形象或可以逐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