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微软在中国启动“黑屏行动”涉嫌侵犯了电脑用户的个人财产权和人格权,是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昨日,咸阳律师姚永安一纸诉状将微软美国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比尔·盖茨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律师说:“我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终止在中国启动的两项正版计划(WCA和OGA);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元;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及相关费用。”